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事前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宜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 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十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
王大宏 | 董华 | 韩本文 |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