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会议。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发表了专业、客观的独立意见。
2018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人对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2018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报告期内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参与投票表决,2018年度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8年1月11日,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2018年1月15日,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期限的议案》及公司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3、2018年1月19日,在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王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姓名 | 报告期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 报告期内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列席次数 |
韩本文 | 12 | 12 | 4 | 4 |
4、2018年2月12日,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年4月27日,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年7月20日,在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8月23日,在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2018年1月-6月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8、2018年11月30日,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公司与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下专门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认真研究董事及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审查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并对其年度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关注公司经营与未来战略发展走向,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资产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对公司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审部门工作事项等事项进行审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在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质量。
作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充分利用专业优势,认真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汇报,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分享自己在熟知的专业领域和工作中的经验,共同促进公司规范
与健康发展;时刻关注公司在媒体、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核,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2、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5、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18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与全力支持。2019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韩本文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