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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通信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武汉烽火科技园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已经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鲁国庆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公司经营工作报告》。

二、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三、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四、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五、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7),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该议案表决时,来自关联股东的鲁国庆、吕卫平、何书平、童国华、徐杰五位关联董事按规定予以了回避。

七、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预案:

拟定的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23,209,301.29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扣除已实施2017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派现378,739,251.16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126,253,397.56元。以2018年度12月31日总股本1,168,700,6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规划。

十二、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8)。修订后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年4月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五、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具体内容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9)。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说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六、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摘要刊登于2019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十七、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20)。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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