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4月26日,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本公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