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规定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75万元。 |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02.5万元。 |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37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375万股。 |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1002.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002.5万股。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公告编号:2019-011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及修订公司章程是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对公司经营有积极影响。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会议全套文件。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