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B座2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振东先生原计划自2018年10月30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但因该实施期内公司窗口期较多、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增持计划价格上限,至今无法履行该增持计划。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经济环境以及融资环境等客观情况已发生较大变化,刘振东先生拟终止本次增持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实际控制人刘振东先生终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并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会议董事刘振东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