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德威新材:独立董事2018年述职报告(李晓)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述职报告

(李晓)

本人作为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18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应出席次数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李晓17170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应出席次数出席次数未出席次数
李晓330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2018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序号发表独立意见时间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12018年1月9日《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滁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18年4月8日《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6、《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8、《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的独立意见》; 9、《关于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1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2、《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14、《关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18年4月23日《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18年5月2日《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18年5月13日《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18年7月9日《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扬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72018年8月26日《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82018年9月1日《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关于为江阴和锦特种纤维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92018年10月31日《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同意
102018年11月6日《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112018年12月17日《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拟筹划出售资产的独立意见》; 2、《关于交易对方瞿建华、姚丽琴、江阴华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延期购买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提供专业意见,确保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2018年度,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特别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本着诚实和勤勉的精神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李晓2019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