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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威新材: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8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8年度

鉴证报告第1页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3481号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18年《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报告第2页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8年《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中期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中期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力生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印爱杰

中 国·上海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专项报告第1页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8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2015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11号文《关于核准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428,95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7.46元,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96.84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76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为594,239,996.84元。截至2016年3月22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公司并入账,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157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情况本年度使用金额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4,788,708.26
(1)对募投项目的投入4,782,000.00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708.26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29,306.64
财务费用净收益29,306.64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与超募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分别开设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账号为811200101340009690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沙溪支行账号为32250199733700000024、中国农业银行

专项报告第2页

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城北支行账号为1053660104001590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沙溪支行账号为1102240829003159952、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溪支行账号为0165015080009390、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溪支行账号为016501508000963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浮桥支行账号为811200101310014292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城北支行账号为1053660104001636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沙溪支行账号为1102240829003161968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和上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结项,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三)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2018年9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后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已于2018年10月完成所有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募投项目已结项。

三、 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78.8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专项报告第3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5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7,505.89万元置换已于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4930号《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投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6,708.26元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专项报告第4页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6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9,424.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78.8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9,674.2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高压电缆绝缘料等新材料项目43,000.00478.8743,254.28100.592016年4月30日-2,648.12
2.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16,420.0096.5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0,000.00478.8759,674.2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高压电缆绝缘料等新材料项目”本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1,794.52万元,净利润-2,648.12万元。由于项目在投产初期的设备调试周期、产品认证周期较长,项目运行稳定性和效率提升需要时间积累,且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调整销售策略,降低低毛利产品销售比例,从而导致公司产品销量较上期同期有所减少,项目实际使用产能较上年降低,导致项目效益无法完全释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详见本报告三、(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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