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2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
2、本次监事会于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11:30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黎霞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与《2018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现拟定2019年董事、监事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职务 | 2019年度薪酬(税后) |
董事 | / |
独立董事 | 12 |
监事会主席 | 12 |
监事 | / |
(注:董事若不在公司担任职务,则不领取董事薪酬,但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则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 监事若不在公司担任职务,则不领取监事薪酬,但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则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董事、监事薪酬标准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对董事、监事薪酬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现拟定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薪资结构为:年度基本薪
年度基本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周建明2019年度基本薪为100万元(税后),张东清2019年度基本薪为60万元(税后),陆仁芳2019年度基本薪为40万元(税后),安会然、李红梅2019年度基本薪为30万元(税后)。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关于终止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备查文件1、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