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3日以书面、电话或传真形式发给各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为12,808.74万元,未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个解锁期“2018年净利润达到37,470万元”的解锁条件,另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董海斌、何振涛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锁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845,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上述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6,630股限制性股票,共计需回购1,042,13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959907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及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88,855.47万元,未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2018年营业收入达到456,200万元”的解锁条件,另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董海斌、何振涛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同意注销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1,317,894份股票期权,注销上述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239,000份股票期权,共计需注销1,556,894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项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及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