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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独立董事徐萍平女士和董事胡正国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潘煜双女士担任。

2018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 ,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日,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和三位新任独立董事的履历情况,为更好地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崔晓钟先生、独立董事徐萍平女士和董事胡正国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崔晓钟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有关会议审议情况等如下:

1. 2018年1月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7年度审计有关情况沟通会,与独立董事、董秘、财务部、审计部等共同听取了会计师关于财务和内控的初审情况、初审意见,商定了2017年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进行了肯定和评价。

2. 2018年4月18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财务部、审计部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了2017年度审计有关进展情况沟通会,会议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关于年报关键事项(如广告宣传费、商誉减值等),报审计提示函

特别关注点事项以及审计中发现的其他重要事项的处理情况进行了有效沟通。公司独立

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总体上是按照审计计划所要求的进度进行的;公司的财务报表的是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要求编制的,其编制流程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时间安排基本上能够保证公司年报的如期披露。

3. 2018 年4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届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08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收购强身药业100%股权所涉业绩承诺2017年度实现情况及资产转让方拟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莎药内审字【2017】第004号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莎药内审字【2017】第005号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莎药内审字【2017】第006号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莎药内审字【2017】第007号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17年度审计部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18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4. 2018年8月2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收购强身药业100%股权所涉2017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延迟支付有关事项的议案。

5. 2018年10月2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关于2018年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 2018年12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子公司(莎普爱思大药房)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强身药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7. 2018年12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8年度审计有关情况沟通会,与

独立董事、董秘、财务部、审计部等共同听取了会计师关于财务和内控的初审情况、初审意见,商定了2018年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进行了肯定和评价。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2018年度的年度审计工作中认真履行了职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了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公正、客观的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 指导公司内控完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配套指引的要求,审阅了公司各项内控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切实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对公司运营过程中发现的募投账户不当支付借款利息事项予以高度关注,及时采取更正措施,按要求强化相关制度的学习、细化流程,杜绝类似情形再次发生。

3.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公司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漏报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本年度内控制度运行情况良好,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基本要求。

5.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多方听取意见,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积极协调,督促公司相关部门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提供审计所需材料,以求达到高效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各项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的履行了法定职责。 2019年,审计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内制度规定,持续监督定期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加强对内外部审计工作的指导、评价和沟通协调,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估,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履行相应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潘煜双 徐萍平 胡正国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崔晓钟 徐萍平 胡正国

2019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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