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022
2019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李征兵 | 董事 | 公务原因 | 许长龙 |
向军 | 董事 | 公务原因 | 侯跃 |
公司负责人蒋利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梦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邱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24,595,042.55 | 252,096,205.84 | -10.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5,964,840.04 | -73,907,020.66 | -2.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5,269,583.85 | -77,428,092.89 | 2.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8,964,415.30 | 34,738,489.07 | -16.6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7 | 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7 | 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5% | -2.59% | -0.4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195,708,311.83 | 7,196,445,970.11 | -0.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456,633,722.05 | 2,532,598,562.10 | -3.0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703.4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1,596,800.00 | 税收返还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99,148.9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0.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9,006.24 | |
合计 | -695,256.1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3,39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2.48% | 330,908,920 | 0 | 质押 | 164,580,000 |
湖南华信恒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44% | 300,000,000 | 0 | 质押 | 268,629,597 |
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0% | 10,169,602 | |||
贾云鹏 | 境内自然人 | 0.72% | 7,347,759 | |||
张朝阳 | 境内自然人 | 0.54% | 5,471,500 | |||
王慧荣 | 境内自然人 | 0.48% | 4,930,863 | |||
李思乐 | 境内自然人 | 0.45% | 4,629,700 | |||
深圳昭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昭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5% | 4,560,900 | |||
杨克 | 境内自然人 | 0.43% | 4,339,601 | |||
林海文 | 境内自然人 | 0.33% | 3,397,878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30,908,9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0,908,920 | |||
湖南华信恒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00 | |||
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 10,169,6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69,602 |
公司 | |||
贾云鹏 | 7,347,759 | 人民币普通股 | 7,347,759 |
张朝阳 | 5,47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71,500 |
王慧荣 | 4,930,863 | 人民币普通股 | 4,930,863 |
李思乐 | 4,62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29,700 |
深圳昭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昭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560,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60,900 |
杨克 | 4,339,601 | 人民币普通股 | 4,339,601 |
林海文 | 3,397,878 | 人民币普通股 | 3,397,878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前九名股东无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吴静波诉讼案2013 年 7 月,自然人吴静波以北京浩搏未履行各方于 2012 年 1 月 18 日签订的《合同解除及还款协议》为由,对北京浩搏提起诉讼,要求北京浩搏支付其5500万元及违约金。该案已于2014年6月二审结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的一审判决。根据一审判决,北京浩搏需支付吴静波本金5,5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北京浩搏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作出民事裁定,决定提审本案,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7年2月8日作出再审判决,维持二审判决结果。
根据《北京浩搏增资扩股协议》及相关约定,上述诉讼产生的损失由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承担,且北京德瑞特及曹德军以其持有北京浩搏的 38%股权提供了担保,本公司已于2014年度根据二审判决结果确认了相应的负债,故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017年5月,吴静波以“对于 2013 年 7 月 9 日之后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前案未予以审理和判决”为由,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北京浩搏支付其自 2013 年 7 月 9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北京浩搏
对该案提出管辖权异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驳回管辖权异议。2017年11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浩搏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支付从2013年7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北京浩搏于2017年12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份下达民事判决书,裁定如下:撤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北京浩搏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吴静波自2015年4月27日至实际清偿全部债务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500万元尚未偿付部分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根据《北京浩搏增资扩股协议》及相关约定,此案所涉债务,属于北京浩搏7亿元以外的债务,应由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承担。公司于2017年12月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合理的预计了可能会产生的负债,同时确认了对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的债权。鉴于北京德瑞特及曹德军除提供北京浩搏38%的股权质押外,未向本公司提供其他财产担保,故北京德瑞特及曹德军是否具有承担能力取决于其持有北京浩搏38%股权价值。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7]1-135号)《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浩搏净资产为-65,631.98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负数。故北京德瑞特及曹德军是否具备支付本次判决涉及相关费用的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于2017年对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的其他应收账款219,874,461.74元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对本期利润暂无影响。
2、赵子飞诉讼案
2017年6月,赵子飞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北京浩搏交付涉案房屋,配合过户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针对该案,北京浩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2017年8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裁定,驳回了北京浩搏的管辖权异议。北京浩搏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出追加曹德军为本案第三人的申请,该案已于2018年7月开庭审理,至本报告发布之日,案件尚未判决。
公司及华天集团增资扩股北京浩搏时,与其原股东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协议约定:北京浩搏股东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承诺承担北京浩搏 7 亿元以外的债务及正式增资扩股收购日前存在的或有债务,并以其持有北京浩搏 38%的股权提供担保。此案所涉债务,属于北京浩搏 7 亿元以外的债务,应由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承担。公司于2017年12月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合理的预计了可能会产生的负债,同时确认了对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的债权。鉴于北京德瑞特及曹德军除提供北京浩搏38%的股权质押外,未向本公司提供其他财产担保,故北京德瑞特及曹德军是否具有承担能力取决于其持有北京浩搏38%股权价值。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7]1-135号)《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浩搏净资产为-65,631.98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负数。故北京德瑞特及曹德军是否具备支付本次判决涉及相关费用的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于2017年对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的其他应收账款219,874,461.74元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对本期利润暂无影响。
3、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诉讼案
2017年3月28日,公司因债权债务纠纷,将北京德瑞特经济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德瑞特”) 、曹德军列为被告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判令北京德瑞特、曹德军立即向公司偿还债权本金 161,010,573.35 元及利息,并支付滞纳金23,679,295.93 元和违约金 1,000万元 。同时,请求判令对北京德瑞特、曹德军分别持有的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4%、 7.6%的质押股权准予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公司对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债权本金 161,010,573.35 元及利息、滞纳金、违约金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及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两方共同承担。湖南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下达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1)由被告北京德瑞特和被告曹德军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原告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112,568,889.72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至2017年3月28日为37,250,932.09元,2017年3月28日以后的利息,以112,568,889.72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13%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2)由被告北京德瑞特和被告曹德军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原告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48,441,683.63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至2017年3月28日为30,257,726.3元,2017年3月28日以后的利息,以48,441,683.63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3)对于上述本金及利息,原告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以被告北京德瑞特和被告曹德军分别享有的北京浩博30.4%、7.6%的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股权的价款优先受偿。(4)驳回原告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北京德瑞特、曹德军因不服湖南省高院一审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受理上诉案件,并于2018年12月底下达终审判决:(1)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2)撤销湖一审判决第二项、第四项;(3)变更一审判决第三项为:对于上述第一项的本金及利息,华天酒店有权以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分别享有的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有限开发公司30.4%、7.6%的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股权的价款优先受偿;(4)驳
回华天酒店的其他诉讼请求。
终审判决尚未执行,目前无法就此案件给公司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估。
4、盛世华轩、长花灰韶诉讼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灰汤温泉华天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灰汤置业”)2017年底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因项目合作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已将台山市盛世华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华轩”)、湖南长花灰韶旅游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花灰韶”)列为被告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判令:(1)解除灰汤置业与盛世华轩、长花灰韶于2013年8月签订的《灰汤华天城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合同》及《灰汤华天城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合同之补充协议》,并将土地及附着物予以返还给灰汤置业”;(2)盛世华轩向灰汤置业支付承包金10,560万元及按合同约定支付迟延履行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3)盛世华轩向灰汤置业支付购买、闲置土地所产生的利息损失21,307,460.42元;(3)盛世华轩向灰汤置业支付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间接开发费用所产生的利息损失14,904,561.98元;(4)盛世华轩向灰汤置业支付违约金700万元;(5)长花灰韶对盛世华轩所应向灰汤置业支付的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及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评估、审计、鉴定费用。2017年12月28日公司已收到湖南省高院下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湘民初50号]。盛世华轩于2018年2月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灰汤置业返还前期收取的项目承包费2,200.00万元及利息;赔偿盛世华轩前期项目投入损失4,431.44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本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判断,暂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5、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诉华天酒店、华天集团一案
2013年1月,北京德瑞特、曹德军与华天酒店、华天集团共同签订了《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约定华天酒店、华天集团以增资的方式控股收购北京浩搏,收购北京浩搏62%股权的对价为43,400万元,其中1,632万元用于增加北京浩搏注册资本金。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认为华天酒店、华天集团仅向北京浩搏支付了1,63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金,增资对价款余额41,768万元至今尚未支付,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以华天酒店、华天集团未全额履行出资义务为由,向北京市密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其进行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19年01月16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2019-003】。 |
北京德瑞特、曹德军因不服湖南省高院一审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2019年1月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终审判决。 | 2019年01月25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重大诉讼、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
公司收到北京浩搏转发的密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18】京0118破7号)。裁定自2019年1月25日期对北京浩搏进行重整。 | 2019年01月3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子公司由破产清算转入破产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
北京德瑞特与曹德军以华天酒店和华天集团未全额履行出资义务为由,向北京市密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019年04月0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重大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华天酒店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酒店业务与本公司的酒店业务实行定位区分:本公司酒店投资业务主要定位于旅游酒店业,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定位于城市高星级商务酒店、经济型酒店的投资与经营管理。(2)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与本公司签署 《关于授予酒店优先管理权的协议》,按照该 | 2008年03月18日 | 长期 | 紫东阁华天酒店、株洲华天大酒店、郴州华天大酒店已完成股权转让,本公司与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其余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长期持续有效。 |
协议,华天集团将不参与酒店管理,由本公司投资控股的酒店管理业务将优先交给本公司经营。(3)由于历史原因,华天集团现持紫东阁华天酒店38.87%股权、株洲华天大酒店44.71%股权、郴州华天大酒店。(4)华天集团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经营业务,亦不投资控股与该等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经济实体。(注: 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 | 不适用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接待时间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9年01月25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经营情况,是否关心公司股价,诉讼的影响、灰汤高尔夫项目的影响,公司均以已披露信息进行回复。 |
2019年01月29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2018年业绩预告及公司将如何扭亏,公司均以已披露信息进行回复。 |
2019年01月31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子公司北京浩搏相关情况,公司均以已披露信息进行回复。 |
2019年02月15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子公司北京浩搏相关情况,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公司均以已披露信息进行回复。 |
2019年02月22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长花灰韶诉讼案相关情况,公司均以已披露信息进行回复。 |
2019年02月26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合伙人经营情况,灰汤高尔夫项目情况,公司均以已披露信息进行回复。 |
2019年03月01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混改进行结果,公司均以已披露信息进行回复。 |
2019年03月18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混改结果、是否考虑资产注入与预期改革,公司均以已披露信息进行 |
回复。 | |||
2019年03月29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子公司北京浩搏相关情况,公司均以已披露信息进行回复。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5日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3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37,052,468.87 | 331,392,916.7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68,304,134.73 | 40,566,275.20 |
其中: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68,304,134.73 | 40,566,275.20 |
预付款项 | 106,816,893.26 | 112,208,096.8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79,142,306.07 | 445,727,271.1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849,423,213.44 | 892,340,546.5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958,757.96 | 4,557,081.18 |
流动资产合计 | 1,843,697,774.33 | 1,826,792,187.6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6,382,631.58 | 26,382,631.58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61,642,361.51 | 459,628,601.0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52,101,999.70 | 229,120,740.32 |
固定资产 | 3,248,221,730.07 | 3,290,017,374.00 |
在建工程 | 585,063,840.98 | 575,053,003.0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40,378,750.93 | 543,776,916.7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93,281,328.79 | 200,651,645.3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760,209.51 | 6,845,185.9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177,684.43 | 38,177,684.4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52,010,537.50 | 5,369,653,782.48 |
资产总计 | 7,195,708,311.83 | 7,196,445,970.1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59,000,000.00 | 1,349,46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310,706,246.88 | 320,137,884.10 |
预收款项 | 78,620,748.46 | 83,193,697.7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19,274.42 | 9,475,422.26 |
应交税费 | 19,395,246.31 | 30,808,296.01 |
其他应付款 | 703,177,988.74 | 758,472,894.9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合同负债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5,749,952.54 | 355,749,952.54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025,230,908.51 | 2,907,298,147.68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348,034,149.90 | 1,405,674,556.95 |
应付债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230,315,113.44 | 200,192,316.77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610,000.00 | 5,610,000.00 |
递延收益 | 840,000.00 | 84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2,338,393.55 | 122,654,441.5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07,137,656.89 | 1,834,971,315.24 |
负债合计 | 4,832,368,565.40 | 4,742,269,462.9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18,926,000.00 | 1,018,926,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453,067,151.30 | 1,453,067,151.3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0,892,652.14 | 70,892,652.1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6,252,081.38 | -10,287,241.3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456,633,722.06 | 2,532,598,562.10 |
少数股东权益 | -93,293,975.63 | -78,422,054.9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63,339,746.43 | 2,454,176,507.1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195,708,311.83 | 7,196,445,970.11 |
法定代表人:蒋利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梦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3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1,934,022.57 | 103,167,922.6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6,273,301.14 | 11,437,662.49 |
其中: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6,273,301.14 | 11,437,662.49 |
预付款项 | 40,052,978.99 | 39,230,574.42 |
其他应收款 | 4,367,180,682.76 | 4,317,656,213.7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235,925.35 | 3,316,264.59 |
合同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76,929.43 | 591,480.22 |
流动资产合计 | 4,559,253,840.24 | 4,475,400,118.13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382,631.58 | 1,382,631.58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53,136,338.67 | 1,651,122,578.2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76,968,902.50 | 178,566,097.79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8,250,441.95 | 38,575,991.9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0,084,756.84 | 22,113,065.3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39,146.22 | 1,539,146.2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91,362,217.76 | 1,893,299,511.08 |
资产总计 | 6,450,616,058.00 | 6,368,699,629.2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29,000,000.00 | 1,347,46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42,583,893.06 | 40,344,122.59 |
预收款项 | 14,204,569.02 | 13,236,558.15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41,156.96 | 598,185.82 |
应交税费 | 427,983.32 | 695,644.52 |
其他应付款 | 1,296,058,001.68 | 1,321,298,529.5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3,649,054.42 | 153,649,054.42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033,382,344.54 | 2,877,282,095.0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14,000,000.00 | 568,000,000.00 |
应付债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8,688,995.96 | 17,541,857.3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22,688,995.96 | 685,541,857.35 |
负债合计 | 3,656,071,340.50 | 3,562,823,952.3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18,926,000.00 | 1,018,926,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05,139,040.47 | 1,505,139,040.4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70,892,652.14 | 70,892,652.14 |
未分配利润 | 199,587,024.89 | 210,917,984.2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94,544,717.50 | 2,805,875,676.8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450,616,058.00 | 6,368,699,629.2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224,595,042.55 | 252,096,205.84 |
其中:营业收入 | 224,595,042.55 | 252,096,205.8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16,672,297.51 | 353,492,491.86 |
其中:营业成本 | 104,134,527.44 | 121,606,852.7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3,869,395.00 | 12,975,595.22 |
销售费用 | 6,217,131.21 | 6,254,728.05 |
管理费用 | 137,048,894.22 | 141,451,953.70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55,402,349.64 | 71,188,620.28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
资产减值损失 | 14,741.88 | |
信用减值损失 | ||
加:其他收益 | 1,596,800.00 | 3,533,5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13,760.46 | 702,936.3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
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8,466,694.50 | -97,159,849.69 |
加:营业外收入 | 5,740.92 | 49,474.06 |
减:营业外支出 | 2,516,593.35 | 23,084.1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0,977,546.93 | -97,133,459.76 |
减:所得税费用 | -140,786.18 | 377,535.9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836,760.75 | -97,510,995.66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836,760.75 | -97,510,995.66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5,964,840.04 | -73,907,020.66 |
2.少数股东损益 | -14,871,920.71 | -23,603,975.0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0,836,760.75 | -97,510,995.6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5,964,840.04 | -73,907,020.6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871,920.71 | -23,603,975.00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7 | -0.0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7 | -0.0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蒋利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梦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君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26,696,169.88 | 28,424,924.93 |
减:营业成本 | 15,473,487.59 | 19,768,720.15 |
税金及附加 | 1,174,571.98 | 1,121,572.64 |
销售费用 | 499,575.06 | 434,895.55 |
管理费用 | 18,689,783.15 | 16,406,930.69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4,203,452.72 | 12,102,908.68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
资产减值损失 |
信用减值损失 |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13,760.46 | 1,373,123.1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330,940.16 | -20,036,979.61 |
加:营业外收入 | 4,435.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9.20 | 8,462.41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330,959.36 | -20,041,007.02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30,959.36 | -20,041,007.0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30,959.36 | -20,041,007.02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330,959.36 | -20,041,007.0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02,418,170.72 | 202,888,854.5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96,800.00 | 3,533,50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1,008.77 | 2,364,195.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4,555,979.49 | 208,786,550.4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6,798,748.32 | 52,739,442.2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5,496,345.44 | 82,122,292.9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968,970.33 | 21,508,454.2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327,500.10 | 17,677,872.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5,591,564.19 | 174,048,061.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964,415.30 | 34,738,489.0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44,634.65 | 34,654.06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2,6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4,634.65 | 282,634,654.0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1,749,653.37 | 130,003,873.8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749,653.37 | 130,003,873.8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105,018.72 | 152,630,780.1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98,000,000.00 | 545,46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427,435.0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3,427,435.07 | 545,46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46,100,407.05 | 772,288,562.3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3,248,482.30 | 68,151,848.0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238,183.30 | 280,566,634.3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5,587,072.65 | 1,121,007,044.7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840,362.42 | -575,547,044.7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99,759.00 | -388,177,775.4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3,786,118.86 | 759,372,758.4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9,485,877.86 | 371,194,982.92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312,224.39 | 28,470,945.94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38,070.48 | 64,407,430.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450,294.87 | 92,878,376.2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144,444.86 | 9,894,794.0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053,209.95 | 15,344,013.8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10,870.06 | 1,329,246.7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37,636.89 | 10,601,114.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146,161.76 | 37,169,168.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04,133.11 | 55,709,207.6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5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64,6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4,608,5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250,569.22 | 1,310,152.2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50,569.22 | 1,310,152.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50,569.22 | 263,298,347.8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70,000,000.00 | 543,46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0,000,000.00 | 543,46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42,460,000.00 | 674,495,947.3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3,997,194.01 | 49,403,011.4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830,269.96 | 418,802,572.6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2,287,463.97 | 1,142,701,531.4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712,536.03 | -599,241,531.4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766,099.92 | -280,233,975.9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5,183,937.94 | 455,436,527.4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3,950,037.86 | 175,202,551.49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