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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惠制药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19-015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年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3号)核准,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9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57元,募集资金总额36,381.29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3,2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3,101.2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53.2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1,748.00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17]第2393号)。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药品生产基地项目49,453.0022,753.12
药品研发中心项目3,550.001,633.34
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7,361.54
合 计69,003.0031,748.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拟使用的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1药品生产基地项目22,753.12159.56
2药品研发中心项目1,633.349.19
3补充流动资金7,361.547,361.54
合 计31,748.007,530.29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拟将 “药品生产基地项目”、“药品研发中心项目”作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本次调整前预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次调整后预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药品生产基地项目2019年3月31日2021年3月31日
药品研发中心项目2019年3月31日2021年3月31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原为募投项目(药品生产基地与药品研发中心)建设所取得的土地存在地形不规则、不利于整体规划的问题,因此公司决定在原募投项目用地的基础上调整增加用地范围,新地块将更有利于整体规划。2017年10月末,公司已完成土地调整相关的审批手续。2018年,公司重新对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且根据新的设计方案重新办理项目规划、土地、建设等相关手续,因此募投项目未按预期建设开工,募集资金投入未达到预期。截至目前,募投项目建设施工已经进入全面准备阶段,预计2019年5月公司将全面展开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募投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尽快使募投项目建成投产。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 “药品生产基地项目”、“药品研发中心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综上,国金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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