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437.8725万股;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21元(含税),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报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557.8725万元。
修订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545.1939万元。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2,557.872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修订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54,545.1939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其余条款无变化。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