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055
2019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649,144,694.98 | 258,796,521.75 | 150.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0,403,760.65 | 9,076,281.22 | 565.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9,863,605.49 | -4,109,729.54 | 1,313.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011,196.97 | -38,632,127.42 | 89.6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2 | 5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2 | 5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1% | 0.43% | 2.3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165,731,780.81 | 4,160,400,580.37 | 0.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156,134,268.14 | 2,099,149,347.05 | 2.71% |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 □ 否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126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749.6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854,612.94 | 收到政府补助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209,452.12 | 收到理财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7,931.3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44,189.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39.87 | |
合计 | 10,540,155.16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38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刘祥 | 境内自然人 | 28.87% | 137,946,987 | 103,460,240 | ||
江汉 | 境内自然人 | 9.57% | 45,728,705 | 34,296,529 | 质押 | 32,400,000 |
杨艳 | 境内自然人 | 4.29% | 20,519,254 | 0 | ||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托-恒利丰21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3.64% | 17,399,499 | 0 | ||
刘亚 | 境内自然人 | 3.49% | 16,667,394 | 0 | ||
李霞 | 境内自然人 | 3.26% | 15,562,958 | 0 | ||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粤财信托-粤财信托-菁英156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1.82% | 8,716,060 | 0 | ||
刘必兰 | 境内自然人 | 1.32% | 6,324,347 | 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其他 | 1.20% | 5,717,877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5% | 5,502,369 | 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刘祥 | 34,486,747 | 人民币普通股 | 34,486,747 |
杨艳 | 20,519,254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19,254 |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托-恒利丰21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7,399,499 | 人民币普通股 | 17,399,499 |
刘亚 | 16,667,3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67,394 |
李霞 | 15,562,95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62,958 |
江汉 | 11,432,17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32,176 |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粤财信托-粤财信托-菁英156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8,716,060 | 人民币普通股 | 8,716,060 |
刘必兰 | 6,324,347 | 人民币普通股 | 6,324,347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5,717,877 | 人民币普通股 | 5,717,87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02,369 | 人民币普通股 | 5,502,369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刘亚先生为刘祥先生之弟弟,江汉先生为刘祥先生妹妹之配偶,杨艳女士为刘亚先生之配偶,杨艳女士与刘亚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形。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赵辉 | 1,141,189 | 0 | 0 | 1,141,189 | 高管锁定股 | 2020年首个交易 |
日 | ||||||
姚骏 | 323,988 | 0 | 0 | 323,988 | 高管锁定股 | 2020年首个交易日 |
韦余红 | 1,511,944 | 0 | 0 | 1,511,944 | 高管锁定股 | 2020年首个交易日 |
汪洋 | 1,488,321 | 0 | 0 | 1,488,321 | 高管锁定股 | 2020年首个交易日 |
童卫东 | 409,035 | 0 | 0 | 409,035 | 高管锁定股 | 2020年首个交易日 |
刘祥 | 103,460,240 | 0 | 0 | 103,460,240 | 高管锁定股 | 2020年首个交易日 |
李健 | 27,000 | 0 | 0 | 27,000 | 高管锁定股 | 2020年首个交易日 |
江汉 | 34,296,529 | 0 | 0 | 34,296,529 | 高管锁定股 | 2020年首个交易日 |
贾巍 | 1,350 | 0 | 0 | 1,350 | 高管锁定股 | 2020年首个交易日 |
合计 | 142,659,596 | 0 | 0 | 142,659,596 | -- | --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年初下降100%,主要系偿还银行长期借款所致。2、报告期末,库存股较年初增长60.76%,主要系回购股份增加所致。3、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下降32.55%,主要系汇率波动影响所致。4、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50.83%,主要系收单业务增加所致。5、报告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160.37%,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成本同向增加所致。6、报告期,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47.03%,主要系收入增加税金同向增加所致。7、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80.17%,主要系业绩增长销售推广力度增大所致。8、报告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7.11%,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管理费用同向增长所致。9、报告期,研发费用较上同期增长51.98%,主要系新产品、新业务研发费投入增加所致。10、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7.76%,主要系银行借款利息减少、利息收入增加所致。11、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78.22%,主要系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所致。12、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100.98%,主要系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减少所致。13、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88.57%,主要系利润增加所得税同向增加所致。14、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61.84%,主要系苏州子公司本年盈利增加所致。15、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01.31%,主要系收单业务增加所致。16、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下降37.12%,主要系收到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返还减少所致。17、报告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86.73%,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款增加所致。18、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32.06%,主要系收单业务增加所致。19、报告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9.29%,主要系人员薪资增加所致。20、报告期,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嘉石大岩股权投资转让款而本年未有发生所致。
21、报告期,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91.39%,主要系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所致,22、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上升100%,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而上年未发生所致。
23、报告期,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64.72%,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减少所致。24、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69.60%,主要系本年支付的装修费减少所致。
25、报告期,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系上年支付嘉联股权转让款所致。26、报告期,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56.16%,主要系理财产品减少所致。27、报告期,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系股权激励行权减少所致。28、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100%,主要系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29、报告期,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656.00%,主要系偿还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30、报告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34.86%,主要系偿还的银行借款利息减少所致。31、报告期,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4.28%,主要系支付的银承保证金增加所致。32、报告期,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较上年同期下降885.49%,主要系汇率波动影响所致。33、报告期内其他主要的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的变动幅度属于合理范围的正常波动。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公司继续利用自身在电子支付技术领域的行业经验和商业资源,基于电子支付受理终端设备软硬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叠加运营模式及技术领域的创新,进一步为客户提供支付、运营、征信、数据服务及综合性系统解决方案等集成化增值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紧抓互联网、新零售及新技术带来的应用空间和发展机遇,通过“支付+场景服务+营销管理+客户转化”的服务体系,基于SaaS模式,在新零售模式推动下,从上游介入商户经营,为商户提供更大的附加价值,巩固和提升公司在电子支付行业的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914.47万元,同比增长150.83% ;实现营业利润6,748.40万元,同比增长585.23%;利润总额6,741.60万元,同比增长585.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40.38万元,实现同比增长565.51%。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 不适用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 √ 不适用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加大各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合作,突出产业链上下游整合优势,积极把握市场新机会,通过创新的服务和产品以及不断探索和吸收新的商业模式来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围绕年度经营计划以下几个方面执行:
(1)积极开拓新零售产业全流程服务能力
公司继续以电子支付服务为基础,积极整合产业链核心资源,向电子支付产业链上下游拓展,在商业模式上主动转型,通过“支付+场景服务+营销管理+客户转化”的服务体系,基于SaaS模式,融合大数据技术、生物识别技术,从上游介入商户经营,为新零售提供全面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并进一步深化海外市场的开拓,除了向海外市场销售支付产品之外,也着眼于将中国移动支付相关的先进技术和服务输出到海外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在已有的技术储备和商业资源上加大对收单服务及运营业务的投入,通过公司多年积累的硬件生产、研发以及供应链管理能力全面支持收单业务市场推广的硬件产品需求;公司继续拓展海外市场,加大力度布局海外销售渠道,凭借国内领先的支付技术和解决方案为海外客户提供综合性的电子支付服务,从而优化收入区域结构、降低地域性风险、提升硬件产品综合盈利能力。
(2)围绕优势行业深入整合资源、进入商业模式优化期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收单运营业务探寻技术、资源以及商业模式变革的新机会,利用已储备的生物识别、大数据分析及人工智能等技术与融合支付方案相结合,积极研发创新产品及服务满足市场不断更新的需求。其中,公司子公司新国都商服主要以商户为载体衔接各类运营场景,优化商业模式,提供适应技术潮流和市场趋势的全方位运营服务。
(3)发掘公司体系内具有未来独立上市潜力的业务及资产
公司经过架构调整以及各项业务下沉至子公司后,已逐步成为具有投融资以及新业务孵化功能的平台,多项新业务经多年发展,其中部分业务的商业模式以及产品服务已逐渐成熟,集团也在充分评估和考虑通过借助资本市场使这些业务获得资本助力、发展空间,以及更大限度激发管理团队奋斗潜力,从而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会积极探讨分拆相关新兴业务及资产并协助推动走向资本市场的可能性。
(4)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管理团队能力建设,实现管理增效
随着行业快速发展、战略转型逐步落地、公司战略重心和商业模式的变化,对公司管理团队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将着手管理架构的变革和重塑,特别是通过外延式并购,公司并入了具备互联网思维的优秀管理团队,公司开始利用互联网思维改造传统管理模式和优化公司制度,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同时,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转型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公司持续在相关领域培养和招募专业人才,优化调整组织架构,建立长效的人才引进、激励机制,以业绩为导向激励团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实现核心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一致。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 不适用
(1)政策法规及行业风险
随着信息技术在支付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重大发展,非现金支付工具日益普及且创新不断,支付服务环境大幅改善,有效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和满足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愿望。由于电子支付业务的类金融属性,其合法合规开展,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有着重要影响。因此,电子支付服务业务主体、业务全流程一直以来都是行业监管机构重点监控的范围。近几年严监管成为支付市场的主旋律,对电子支付行业从参与主体、业务流程、交易权限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规定,对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针对该风险,公司也在把握行业政策,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坚持电子支付安全、金融体系安全,加强公司相关业务的流程控制的业务原则,积极应对行业监管给行业发展带来的新变化、新机遇和新挑战。
(2)兼并收购带来的财务风险、商誉减值风险以及其它风险
基于战略发展需要,公司近几年来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获得技术、资源和新市场,同时也增大了财务压力和增加了财务风险,这对公司财务管理、投后管理和风险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兼并收购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不限于对被并购企业价值评估不当的定价风险、为支付并购资金的融资风险以及交易完成后对被并购企业的业务整合等其它风险。同时,在整体经济增长压力较大的环境下,被并购企业经营及盈利状况不达预期风险也相应增大,兼并收购中产生的商誉也将面临计提减值的压力,从而造成影响上市公司当期盈利业绩之风险。针对这些风险,公司将增强财务管理团队,建立更加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审慎选择并购标的,加强对其尽职调查降低定价风险;及时采取多种方式融资以获得所需资金,避免过度负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有资本、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降低融资风险,合理选择支付方式、时间及数量降低偿债风险;对于被并购企业实现战略整合、人力资源整合、文化整合和财务管理体系的整合,达到整合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3)产品、技术和服务等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风险
公司已经积极开展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产品、技术和服务的创新探索,但由于电子支付行业、征信服务等业务本身具备的复杂程度,以及行业高速发展带来的行业迭代加速,业务需求及发展的试错成本越来越高。加之这些业务目前都面临着商业模式上的创新,需要公司进行不断的探索和研究,这导致公司现有产品、技术和服务的创新速度可能跟不上市场的变化,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导致公司的盈利能力低于预期。针对该风险,公司将采取积极引进高端人才的策略,尤其是引进有过成功的基于案例的高端人才,积极并购在公司战略布局领域拥有较高市场份额,商业模式已获得市场验证的公司,以提高公司对未来市场机会的把握能力。
(4)战略转型进度低于预期甚至失败的风险
公司原有业务是以电子支付终端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为主,2017年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进一步将战略框架深化为:“整
合电子支付产业链,抓住行业变革潮流,开拓创新盈利模式”。在各种因素影响下,公司存在战略落地速度、效率和质量可能低于预期,甚至战略转型失败的风险。对于传统企业而言,开拓创新盈利模式是一条切实可行但并不好走的转型路径。而开创新盈利模式需要充分利用公司已积累的行业经验和资源,围绕产业链相关环节与领域延伸布局。在产业发展革新的大环境中,只有通过积极研发且有效应用新兴技术,公司才能抓住行业变革所带来的机会,提升商业模式,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对企业原有的生产、研发和工作流程进行系统化的改造,这不仅需要时间来沉淀,也需要企业的管理层具备过人的胆识和智慧,才能顺利完成企业的提升。针对此风险,公司管理层深知战略转型并不能一蹴而就,做好了长期的准备,根据业务重心和商业模式调整着手管理架构的变革和重塑,新经济新模式下相关人力资源的储备,保持适合自身情况的稳步战略布局节奏,以及进行相应资金、资源的储备。
(5)管理团队不能适应公司发展需求的风险
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将主要围绕新业务、新服务和新技术开展,但公司现有中高层管理人员、员工团队在这方面的储备和经验尚有不足。人才是公司未来战略实施的核心要素,因此,公司如果不能迅速培养或成功引入更多优秀的管理人才,则有可能导致公司业务发展无法突破现有瓶颈。针对该风险,公司已经开始根据业务需求,有意识的进行人才结构优化工作,调整岗位,裁汰冗员,并通过主动收购,吸收优秀的业务团队加入,逐步为公司的管理团队引入更为适当的人才队伍。
(6)关于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运营风险
201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参与发起设立相互人寿保险公司(或组织)的议案》,公司出借自有资金5,000万元,参与发起设立相互人寿保险公司(或组织),出借资金后公司拟占相互人寿保险公司(或组织)初始运营资金的5% 。2016年6月22日收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的批复》(保监许可[2016]551号),该保险公司于2017年5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由于在金融强监管背景下相关法律或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保险公司的正常运营,且相互保险模式在国内还出于前期发展阶段其盈利模式还未经市场充分验证,其投资收益有不达预期的风险。
(7)收购公信诚丰100%股权的风险
公信诚丰专注于提供基于大数据技术的社会征信数据服务,行业政策的变化、新客户的拓展均存在风险。公信诚丰存在客户集中度高、核心技术人员依赖性高、交易标的增值率较高的风险,虽然在过去三年的业绩对赌期里,公信诚丰业绩均成功完成了相应业绩对赌,但不排除未来由于经营不善、核心管理层离职或失去大客户订单等从而造成业绩下滑而带来的商誉减值风险。针对此风险,公司通过向公信诚丰派驻董事、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设立共管账户,针对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等,以及通过重新设计激励方案和鼓励其开拓其它行业大客户等方式来降低风险。
(8)收购嘉联支付100%股权的风险
收购嘉联支付100%股权存在其《支付业务许可证》不能续期的风险、市场竞争风险、业务风险、商誉减值风险、后期整合未到预期效果风险、人才流失风险、政策监管风险和对现有支付终端业务产生负面影响等风险。对于并购嘉联支付的相关风险,公司会加强投后整合管理工作,为嘉联支付管理层及核心骨干提供有效激励方案,并且把合规运营放在首位,及时认真学习及积极落实监管政策;在业务上加强双方主体在产业链上协同效应从而真正突显出产业链整合的红利,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公布股权激励计划共三期,分别为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18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报告期内实施情况如下:
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议案》。2019年2月22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公告了《关于注销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司原激励对象姚伟等3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拟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287,990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为4,348,640份。
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 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议案》。2019年2月22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司原激励对象项朝晖等6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拟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312,288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为7,507,843份。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注销因个人原因辞职的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姚伟等3人合计287,990份已获授予的股票期权 | 2019年02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287,990份股票期权已于2019年3月1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 2019年03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 |
注销因个人原因辞职的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项朝晖等6人合计312,288份已获授予的股票期权 | 2019年02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312,288份股票期权已于2019年2月28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 2019年03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一)股份回购实施概述:
1、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监管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3.00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
2、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的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等。
3、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将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价格上限由13.00元/股,修订为15.00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由384.6154万股-769.2308万股,相应调整为333.3333万股-666.6666万股,其他内容不变。
4、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近期股价表现,为进一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将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价格上限由15.00元/股修订为19.00元/股,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由333.3333万股-666.6666万股,相应调整为263.1578万股-526.3157万股,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5、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已回购股份数量983,94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59%,最高成交价为1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9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13,038,416.25元(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方案的要求。
上述股份回购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实施的股份回购,不含业绩补偿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注销等回购股份情况。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9,095.49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4,306.0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运营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2,690 | 2,690 | 1,967.88 | 73.16% | 2012年12月10日 | 否 | 否 | |||
2.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 | 否 | 5,621 | 5,621 | 3,041.84 | 54.12% | 822.48 | 否 | 是 | |||
3.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5,306 | 15,306 | 16,001.82 | 104.55% | 2016年06月30日 | 7.08 | 735.46 | 否 | 否 | |
4.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952.77 | 是 | 否 | |||||||
5.收购公信诚丰100%股权项目 | 否 | 44,462 | 44,462 | 44,516.69 | 100.12% | 530.26 | 15,889.53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8,079 | 68,079 | 69,481 | -- | -- | 537.34 | 17,447.47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1.电子支付技术苏州研发基地项目(简称"苏州项目") | 是 | 25,684.61 | 25,684.61 | 26,425.04 | 102.89% | 2016年06月30日 | 11.88 | 177.50 | 否 | 否 | |
2.收购瑞柏泰公司20%股权 | 是 | 2,000 | 2,000 | 2,000 | 100.00% | 2013年01月11日 | 887.60 | 否 | 是 | ||
3.增资易联技术公司开展电子支付服务项目 | 是 | 10,000 | 是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16,400 | 16,400 | 16,400 | 100.00%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54,084.61 | 44,084.61 | 44,825.04 | -- | -- | 11.88 | 1,065.10 | -- | -- | |
合计 | -- | 122,163.61 | 112,163.61 | 0 | 114,306.04 | -- | -- | 549.22 | 18,512.5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的实施进度未能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具体原因为:2010 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文件《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 号令”),根据该办法规定,国内非金融机构从事网上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服务等业务的,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并获得相关业务许可证书。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的运营内容主要为与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基于“羊城通”公交卡的小额支付合作运营业务,以及为商业银行、第三方提供设备租赁服务。由于受到2号令实施和审批进度的影响,以及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在申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的进度限制,本项目的实施进度缓慢,项目一直未能达到预计收益。截止至 2015年1月26 日,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仍未能取得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对公司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直接产生影响。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2015于1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资金(含利息收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3,123.16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南京)的实施进度未能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具体原因为:政府原本规定的项目土地建设规划要点由“建筑容积率 0.7≤R≤1.2,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15 米,绿地率≥45%”变更为“建筑容积率 0.7≤R≤1.2,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10 米,绿地率≥45%”,建设规划要点的变更导致南京项目土地的原定建设方案无法正常实施,且根据新的建设规划要点,项目地块已经无法满足公司使用需求。该项目于2012年4月26日,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该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资金分别迁移至深圳、苏州两地实施,其中在深圳,由公司通过租赁厂房的方式实施电子支付设备生产中心;在苏州,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新国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实施电子支付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6年6月30日,“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及“电子支付技术苏州研发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将有利于实现新技术研发和产能扩张,完善售后服务,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在技术、产品和服务方面的行业领先地位。2017年2月9日,公司取得该项目产业园区的不动产权证书。项目运营还存在以下问题:(1)持续运营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于人才招聘方面,公司人力资源部已通过与多家人力资源公司合作,并为相关人才提供较优的薪资福利待遇,但实际招聘结果与预期相差较大,人员入职后流失率也较高。虽然苏州、南京有众多高等院校,人才储备较充足,但相关人才毕业后更倾向于前往上海、南京、苏州等大城市就业, |
苏州子公司位于镇级区域花桥,对人才缺乏聚集效应。目前中高端人才招聘已成为当地所有企业所面对的共同难题;(2)苏州新国都位于花桥经济开发区的金融服务外包基地,整个区域的公共交通设施还不完善,员工出行以及客户来访较不便。目前整个区域暂无相关配套设施,当地企业或园区需自配便利店及餐厅以满足员工基本生活需求。由于员工在当地生活工作不便利,对公司人员的稳定性造成一定影响;(3)苏州研发中心自运营后,公司面临该项目管理成本较高、沟通效率差强人意的困难。由于苏州新国都与深圳总部及生产基地有较远的物理距离,日常两地工作沟通安排大部分通过电话会议形式进行,项目团队之间的沟通效率不高,特别在苏州研发中心运营初期,在新项目研讨、项目困难解决等方面效果不佳(详见公告编号-2017-127)。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用超募资金增资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技术”)开展“电子支付服务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为:随着2号令的推行,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且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易联技术开展电子支付服务项目,主要是为了推进小额支付运营业务的进展,计划申领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由于公司的小额支付运营业务受到阻碍,导致本项目无法实际开展,造成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2012年8月 27日,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终止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电子支付服务项目”并退回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1 亿元的议案》,终止该项目的实施,以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 2、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 2 号文件《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 号令”),根据该办法规定,国内非金融机构从事网上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服务等业务的,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并获得相关业务许可证书。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的运营内容主要为与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基于“羊城通”公交卡的小额支付合作运营业务,以及为商业银行、第三方提供设备租赁服务。由于受到2号令实施和审批进度的影响,以及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在申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的进度限制,本项目的实施进度缓慢,项目一直未能达到预计收益。截止至2015年1月26日,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仍未能取得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对公司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直接产生影响。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 2015于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资金(含利息收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3,123.16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16年6月27日公司与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股东签署《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蔡敏及深圳市柏士泰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与蔡敏女士于2012年12月签订的《股权受让合同》约定,新国都受让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20%股权。后蔡敏女士将其持有的瑞柏泰80%股权全部转让至其设立并控制的深圳市柏士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士泰”)。考虑到自公司受让瑞柏泰20%股权后,公司和瑞柏泰的业务合作、团队整合等方面未达预期,同时公司和瑞柏泰的业务模式和未来发展战略存在差异,经公司、蔡敏女士及柏士泰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由柏士泰受让公司持有瑞柏泰的全部股权,包括公司根据《股权受让合同》受让的瑞柏泰20%的股权及柏士泰依据相关合同及协议应无偿转让给公司的瑞柏泰的4%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2,860万元,于2016年9月1日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2016年12月28日,经各方协商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蔡敏及柏士泰签署《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蔡敏及深圳市柏士泰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股权回购价格的支付约定修改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七个自然月内,丙方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回购款2,36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1、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 2011 年 3 月 21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 |
余额为零,公司将其予以注销,注销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及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6 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募投项目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址及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原位于南京的“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中规划的研发中心、客服中心迁移到苏州实施,项目规划的生产中心迁移到深圳宝安区以租赁房屋的方式实施。原投入南京的“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总投资 15,306 万元,扣除投入深圳生产中心的 2,500 万元,剩余的12,806万元全部投入苏州新国都,由苏州新国都继续推进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 2017年10月31日,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5):为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及“电子支付技术苏州研发基地项目”整体的经济收益,经慎重研究,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苏州市变更为深圳市。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是公司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的需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未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实质性变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
1、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募投项目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址及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原位于南京的“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中规划的研发中心、客服中心迁移到苏州实施,项目规划的生产中心迁移到深圳宝安区以租赁房屋的方式实施。由于 2011 年募集资金投入南京新国都土地使用权 1,475.71 万元,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本公司将投入南京新国都的土地使用权金额为 1,475.71 万元转为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并用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2 日和 2012年 5 月 3 日办理银行资金归还手续。 2、2012年8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运营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方式的公告》,决定将项目中原计划在一类办事处北京、上海、广州、青岛购置办公用房作为办工场所改为租赁实施(公告编号2012-28)。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1、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1,293 万元,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大华核字[2010]2404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经本公司 2011 年 3 月 3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 1,293 万元,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1 日办理了银行资金置换手续。 2、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投入350,000,000元先行用于支付收购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 003808号《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17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收购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50,000,000元,并于 |
2017年10月26日,从募集户将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50,000,000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完成置换(公告2017-118)。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1、“运营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已完成项目建设,节余资金 829.6 万(含利息)。项目原计划在一类办事处北京、上海、青岛、广州购置办公用房作为办公场地使用,现由于实际经营需要,将原计划购置房产的实施方式改为通过租赁房产来实施,因此节约了项目成本。 2、"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该项目公司原计划投资5,621万元,原计划完成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由于2010 年 6 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 2 号文件《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 号令”),根据该办法规定,国内非金融机构从事网上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服务等业务的,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并获得相关业务许可证书。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的运营内容主要为与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基于“羊城通”公交卡的小额支付合作运营业务,以及为商业银行、第三方提供设备租赁服务。由于受到 2号令实施和审批进度的影响,以及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在申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的进度限制,本项目的实施进度缓慢,项目一直未能达到预计收益。截止至2015年1月26日,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仍未能取得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对公司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产生直接影响。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2015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资金(含利息收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3,123.16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146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的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3位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22元,股款共计人民币455,5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10,880,000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444,620,000元,截止2019年3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净收入641,672.72元,累计支出445,166,941.60元,结余94,731.12元。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4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36,552,941.02元(包含该募集账户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利息收入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暂无其他问题 |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前两个季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48.00万元–14226.29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10% -140%。公司2019年前两个季度业绩变动主要系公司收单运营服务、支付产品业务、大数据服务业务增加所致。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500万元,主要系收到政府项目补助款及理财产品收益。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3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97,881,176.42 | 1,329,870,820.7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473,803,007.36 | 403,449,952.01 |
其中:应收票据 | 78,365,968.87 | 70,983,965.08 |
应收账款 | 395,437,038.49 | 332,465,986.93 |
预付款项 | 27,680,207.87 | 25,219,758.1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9,262,688.13 | 20,941,772.99 |
其中:应收利息 | 738,461.24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44,223,644.54 | 268,418,278.53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49,119,083.48 | 462,884,719.30 |
流动资产合计 | 2,511,969,807.80 | 2,510,785,301.7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7,501,962.23 | 8,429,417.89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14,623,413.25 | 405,312,497.19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8,282,627.03 | 42,281,739.9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094,841,722.26 | 1,094,841,722.26 |
长期待摊费用 | 27,572,474.24 | 27,856,006.8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939,774.00 | 20,881,806.8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087.6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53,761,973.01 | 1,649,615,278.66 |
资产总计 | 4,165,731,780.81 | 4,160,400,580.3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0 | 809,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307,798,344.65 | 313,909,994.37 |
预收款项 | 24,657,537.78 | 19,606,130.5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1,350,593.79 | 56,437,170.72 |
应交税费 | 20,480,824.40 | 26,761,901.80 |
其他应付款 | 168,379,686.86 | 177,593,143.15 |
其中:应付利息 | 24,814,940.74 | 17,938,729.86 |
应付股利 | 6,732,119.40 | 6,732,119.4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合同负债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9,894,181.04 | 509,576,724.13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62,561,168.52 | 1,912,885,064.67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0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2,941,460.20 | 23,980,654.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201,430.92 | 2,731,614.9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142,891.12 | 126,712,269.66 |
负债合计 | 1,987,704,059.64 | 2,039,597,334.3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77,897,755.00 | 477,897,75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09,368,858.63 | 907,618,858.64 |
减:库存股 | 13,035,778.77 | 8,108,708.97 |
其他综合收益 | -984,563.73 | -742,793.98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4,522,847.29 | 54,522,847.2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28,365,149.72 | 667,961,389.0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56,134,268.14 | 2,099,149,347.05 |
少数股东权益 | 21,893,453.03 | 21,653,898.9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78,027,721.17 | 2,120,803,246.0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165,731,780.81 | 4,160,400,580.37 |
法定代表人:刘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辉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3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89,802,578.70 | 397,475,695.0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7,815,534.80 | 27,773,815.42 |
其中: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7,815,534.80 | 27,773,815.42 |
预付款项 | 5,146,649.68 | 3,872,414.97 |
其他应收款 | 265,808,181.63 | 4,693,931.3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72,765,628.07 | 192,468,416.81 |
流动资产合计 | 1,051,338,572.88 | 626,284,273.5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1,145,918.82 | 11,145,918.82 |
长期股权投资 | 2,533,680,580.87 | 2,520,930,580.8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2,639,484.99 | 23,184,374.19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050,241.92 | 3,337,597.8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771,638.47 | 5,173,823.4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25,287,865.07 | 2,613,772,295.16 |
资产总计 | 3,676,626,437.95 | 3,240,056,568.7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0 | 458,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8,199,206.51 | 8,144,728.85 |
预收款项 | 2,392,387.15 | 2,894,386.55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4,014,062.80 | 4,014,062.80 |
应交税费 | 651,316.44 | 757,566.03 |
其他应付款 | 878,367,858.34 | 430,769,070.5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9,894,181.04 | 509,576,724.13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93,519,012.28 | 1,414,156,538.9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0,989,828.89 | 10,264,428.8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989,828.89 | 110,264,428.87 |
负债合计 | 1,804,508,841.17 | 1,524,420,967.7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77,897,755.00 | 477,897,75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20,208,422.01 | 918,458,422.02 |
减:库存股 | 13,035,778.77 | 8,108,708.97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54,522,847.29 | 54,522,847.29 |
未分配利润 | 432,524,351.25 | 272,865,285.6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72,117,596.78 | 1,715,635,600.9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676,626,437.95 | 3,240,056,568.74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649,144,694.98 | 258,796,521.75 |
其中:营业收入 | 649,144,694.98 | 258,796,521.7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99,505,923.62 | 273,039,847.35 |
其中:营业成本 | 455,695,319.98 | 175,015,908.9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771,117.42 | 2,564,831.38 |
销售费用 | 37,146,813.94 | 20,617,485.48 |
管理费用 | 41,840,870.22 | 30,516,958.16 |
研发费用 | 50,212,359.43 | 33,038,798.99 |
财务费用 | 10,780,658.08 | 17,320,217.01 |
其中:利息费用 | 17,344,917.32 | 19,292,805.49 |
利息收入 | 4,244,565.84 | 2,275,189.12 |
资产减值损失 | 58,784.55 | -6,034,352.59 |
信用减值损失 | ||
加:其他收益 | 16,646,501.44 | 17,438,322.5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09,452.12 | 5,551,880.1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
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749.67 | 1,101,464.4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7,483,975.25 | 9,848,341.54 |
加:营业外收入 | 4,578.79 | 3,374.68 |
减:营业外支出 | 72,510.15 | 12,124.9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7,416,043.89 | 9,839,591.28 |
减:所得税费用 | 6,772,729.20 | 1,150,707.6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643,314.69 | 8,688,883.6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643,314.69 | 8,688,883.64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0,403,760.65 | 9,076,281.22 |
2.少数股东损益 | 239,554.04 | -387,397.58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1,769.75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1,769.75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1,769.75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 |
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41,769.75 | |
9.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0,401,544.94 | 8,688,883.6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0,161,990.90 | 9,076,281.2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9,554.04 | -387,397.58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3 | 0.0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3 | 0.0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刘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辉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1,638,927.81 | 9,296,251.56 |
减:营业成本 | 1,556,836.32 | 8,578,654.70 |
税金及附加 | 10,572.98 | 82,400.65 |
销售费用 | 465,473.70 | 1,646,519.95 |
管理费用 | 11,934,967.89 | 11,340,209.15 |
研发费用 | 3,743,405.94 | 2,889,917.65 |
财务费用 | 12,188,916.33 | 13,600,681.27 |
其中:利息费用 | 12,588,635.24 | 14,825,642.72 |
利息收入 | 417,734.81 | 1,248,440.21 |
资产减值损失 | -1,384,989.06 | -655,859.21 |
信用减值损失 | ||
加:其他收益 | 334,499.99 | 2,000,0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186,200,821.93 | 29,638,396.88 |
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01,464.4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9,659,065.63 | 4,553,588.72 |
加:营业外收入 | 3,0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9,659,065.63 | 4,556,588.72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9,659,065.63 | 4,556,588.7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9,659,065.63 | 4,556,588.72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59,659,065.63 | 4,556,588.7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38,923,225.74 | 317,382,463.8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897,305.38 | 10,968,276.9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874,786.06 | 14,952,980.9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8,695,317.18 | 343,303,721.7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47,895,484.94 | 236,098,344.6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7,961,280.52 | 70,330,294.3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3,878,548.56 | 29,433,917.3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71,200.13 | 46,073,292.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2,706,514.15 | 381,935,849.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11,196.97 | -38,632,127.4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87,651,032.4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09,452.12 | 14,043,150.6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902.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0,000,100.00 | 680,279,780.8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1,214,454.12 | 1,181,973,963.9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035,381.19 | 19,854,879.5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50,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0,000,000.00 | 73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6,035,381.19 | 999,854,879.5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820,927.07 | 182,119,084.4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9,834.32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20,000,000.00 | 10,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349,889.40 | 30,731,062.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4,349,889.40 | 41,140,896.5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39,000,000.00 | 25,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647,687.54 | 13,275,903.9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08,067.36 | 4,302,692.8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3,855,754.90 | 42,578,596.7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4,134.50 | -1,437,700.2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83,793.31 | -69,386.4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9,021,782.85 | 141,979,870.2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48,079,952.48 | 1,069,614,862.8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59,058,169.63 | 1,211,594,733.11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044,965.32 | 2,675,140.7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1,134,482.58 | 241,388,727.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8,179,447.90 | 244,063,868.1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35,717.15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674,052.01 | 10,999,813.0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053.20 | 675,716.4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7,813,566.92 | 181,885,961.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6,516,672.13 | 195,197,207.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1,662,775.77 | 48,866,660.5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46,6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00,821.93 | 14,043,150.6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0,000,000.00 | 680,279,780.8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1,200,821.93 | 1,340,922,931.5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62,833.52 | 2,147,175.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50,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0,000,000.00 | 73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1,962,833.52 | 982,147,175.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762,011.59 | 358,775,756.5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9,834.32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731,062.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0.00 | 31,140,896.5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68,000,000.00 | 25,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646,828.32 | 8,925,974.9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42,745.7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7,889,574.04 | 33,925,974.9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7,889,574.04 | -2,785,078.4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48.2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3,010,941.90 | 404,857,338.5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4,817,793.80 | 537,438,047.8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7,828,735.70 | 942,295,386.34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