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该所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但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试行)》(财金[2010]169号)对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连续聘用年限的要求,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届满,公司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中标候选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标结果,安永华明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为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选聘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安永华明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根据对安永华明的服务意识、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致以诚挚的谢意。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