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俞鹂)作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严谨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8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1次,现场出席2次,通讯出席9次,委托出席0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会前认真的查阅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做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本人出席5次。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2018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18年1月5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17年度签署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 | 同意 |
2018年2月2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 | 同意 |
2018年2月1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 | 同意 |
2018年4月26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会计政策变更 | 同意 |
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 同意 | ||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同意 | ||
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 | 同意 | ||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同意 |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 同意 | ||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同意 | ||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 同意 | ||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同意 | ||
2018年5月31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重大资产重组置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说明 | 同意 |
2018年6月26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聘任副总经理 | 同意 |
免去副总经理 | 同意 | ||
2018年8月2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 同意 |
2018年11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 | 同意 |
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 | 同意 |
2018年12月6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聘任新一届管理人员 | 同意 |
2018年12月1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签署重大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增加) | 同意 |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任期内,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战略发展相关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控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组织对高管、监事候选人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的审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及时召集会议对相关职位薪酬与考核等事项进行审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保证2018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本人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
营状况、治理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六、其它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俞鹂2019年4月24日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曲选辉)作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严谨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8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现场出席0次,通讯出席2次,委托出席0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会前认真的查阅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做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本人出席2次。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2018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18年12月6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聘任新一届管理人员 | 同意 |
2018年12月1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签署重大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增加) | 同意 |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任期内,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战略发展相关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对相关职位薪酬与考核等事项进行审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保证2018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本人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六、其它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曲选辉2019年4月24日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叶金贤)作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严谨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8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现场出席1次,通讯出席1次,委托出席0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会前认真的查阅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做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本人出席2次。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2018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18年12月6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聘任新一届管理人员 | 同意 |
2018年12月1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签署重大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增加) | 同意 |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任期内,利用到公司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战略发展相关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控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对高管、监事候选人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的审查。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保证2018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本人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六、其它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叶金贤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