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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核电: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俞鹂)作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严谨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8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1次,现场出席2次,通讯出席9次,委托出席0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会前认真的查阅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做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本人出席5次。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2018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18年1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7年度签署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同意
2018年2月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同意
2018年2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同意
2018年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计政策变更同意
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
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同意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同意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意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同意
2018年5月3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重大资产重组置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说明同意
2018年6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聘任副总经理同意
免去副总经理同意
2018年8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
2018年11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同意
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同意
2018年12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新一届管理人员同意
2018年12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签署重大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增加)同意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任期内,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战略发展相关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控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组织对高管、监事候选人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的审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及时召集会议对相关职位薪酬与考核等事项进行审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保证2018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本人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

营状况、治理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六、其它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俞鹂2019年4月24日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曲选辉)作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严谨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8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现场出席0次,通讯出席2次,委托出席0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会前认真的查阅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做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本人出席2次。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2018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18年12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新一届管理人员同意
2018年12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签署重大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增加)同意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任期内,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战略发展相关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对相关职位薪酬与考核等事项进行审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保证2018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本人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六、其它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曲选辉2019年4月24日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叶金贤)作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严谨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8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现场出席1次,通讯出席1次,委托出席0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会前认真的查阅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做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本人出席2次。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2018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18年12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新一届管理人员同意
2018年12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签署重大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增加)同意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任期内,利用到公司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战略发展相关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控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对高管、监事候选人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的审查。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保证2018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本人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六、其它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叶金贤2019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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