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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9-017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1、本公司(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含其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控股子公司)已经于2017年4月签署了《2017-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依据上述协议的有关规定和原则,现对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内容已于2019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生效,关联方股东永清集团应当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现拟对上年实际发生额及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内容关联人2019年预计 交易金额2018年实际 发生额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湖南永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5,000.00注12,065.68
湖南华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500110.55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湖南创域实业有限公司30001,335.79注2
深圳永清水务有限公司5000
湖南华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00.94
湖南永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5004.72
关联租赁情况办公场地及设备出租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037.07
深圳永清水务有限公司6052.52
湖南永清环保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4029.49
湖南永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3.31
湖南华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7056.26
受让专利专利转让湖南永清环保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8000
其他日常关联交易(视正常日常交易需要)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0

注1:2018年与湖南永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发生关联交易2,065.68万元,随着公司土壤修复业务订单的增加、垃圾发电、危废业务的开展,预计上述业务相关配套设备采购等业务会增加。

注2:2018年与湖南创域实业有限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发生关联交易1,335.79万元,主要是公司承接了关联方湖南创御实业有限公司邵阳市“洋溪沟、龙须沟”两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三)2019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永清集团等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额约为85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公司主要关联方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法人代表住所与本公司关系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60000实业投资刘正军长沙控股股东
湖南永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6000机械制造罗丰长沙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深圳永清水务有限公司8000污水处理王有为深圳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湖南永清环保研究院有1000技术研究刘正军长沙受同一母公
限责任公司司控制
湖南创域实业有限公司5000房地产开发经营刘志斌长沙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湖南华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0环境参数检测刘代欢长沙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上述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实体,财务状况稳定,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宜未签署协议,其主要根据2017年4月签署的《2017-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确立的有关内容和原则,并依据已经披露的临时报告涉及的关联交易事宜。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或采购设备等,主要是基于关联方对公司的经营理念、品牌诉求有更深入的了解,能更好的满足公司的设备和原材料采购需求,性价比高。且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2、关联方多数与公司同处湖南省长沙市,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场地租赁服务等,有利于增加公司收入。

3、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公平,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交易价格按照当期市场价格确定,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重较低,既不存在对关联方销售有严重依赖而丧失独立性的情况,也不存在转移利润、输送利益等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的状况。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带来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除本公司之外部分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依据2017年4月签署的《2017-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有关规定和原则,对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能更好的满足公司的设备和原材料采购需求,其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预测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未发生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函;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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