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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乔吉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乔吉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2017年12月1日经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2018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就本人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均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无委托出席、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所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2018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共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2018年4月3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17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2017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续聘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公司201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18年5月11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调整发行价格及签订补充协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独立意见。

2018年8月6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18年8月10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就公司追加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博晟提供担保额度及对全资子公司厦门积硕的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2018年10月1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就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独立意见。

2018年10月2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2018年12月1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关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在公司专业委员会中履职情况

为了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将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所担任委员会职务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机会到公司现场进行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还积极学习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转达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有关最新政策和法规文件,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积极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衷心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乔吉海

2019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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