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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电气 公告编号:2019-040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电气”、“上市公司”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0日以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樊智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樊智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无解释性说明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是真实、客观、公正的。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983.26万元,同比增长-5.78%,实现利润总额-22,260.97万元,同比下降946.90%;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21,272.50万元, 同比下降932.45%。2018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38元,每股净资产为2.1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51%。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2018年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72.50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032.57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64.19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56.56万元。经董事会讨论:公司拟不对2018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合肥雄鹰自动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赛摩三埃工控设备有限公司、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积硕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合肥雄鹰自动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雄鹰”)、南京赛摩三埃工控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三埃”)、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博晟”)、厦门积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积硕”)2018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了审核。

2016至2018年度,南京三埃净利润累积实现额达到了业绩承诺净利润;合肥雄鹰净利润累计实现额与业绩承诺净利润相差-1,763.25万元,盈利预测完成率为70.87%,未达到了业绩承诺净利润;武汉博晟净利润累计实现额与业绩承诺净利润相差-111.08万元,盈利预测完成率为96.19%,未达到了业绩承诺净利润。2017至2018年度,厦门积硕净利润累计实现额与业绩承诺净利润相差-2,817.07万元,盈利预测完成率为34.84%,未达到了业绩承诺净利润。

会计师和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核查报告》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关于审议回购合肥雄鹰自动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积硕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2018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实施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合肥雄鹰、武汉博晟、厦门积硕业绩承诺方2018年度应补偿股份,公司拟实施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由公司分别以1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股份数不足以补偿时,以现金方式补足差额。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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