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3月26 日下午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乾浩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审议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
1、200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会议听取了 200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审议了“公司 2009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09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0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关于本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度审计费用;关于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三项制度;关于 2010 年度公司银行融资授信额度;关于 2010 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额度;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从其参股公司上海金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撤资;关于公司受让全资子公司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股权;关于2010年度提请公司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关于公司2009年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聘任韩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等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09年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通过了本次监事会决议。
(此页无正文,系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