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精创”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情况,查阅了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4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8.76元。截至2015年5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529,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7,470,500.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5,000,000.00元,股本溢价人民币402,470,500.00元。
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2015]G13800020368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2014年4月召开的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15年4月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27,470,500.00元投入五个项目,分别为“银行软件技术服务交付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一代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建设项目”、“普惠金融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银行移动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公司承诺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1 | 银行软件技术服务交付中心建设项目 | 13,272.54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417.56 |
3 | 新一代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建设项目 | 6,823.09 |
4 | 普惠金融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11,714.01 |
5 | 银行移动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 5,519.85 |
合 计 | 42,747.05 |
(二)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 募集资金发生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427,470,500.00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416,505,760.94 |
加: 2015年5月22日-2018年12月31日利息收入 | 6,585,107.67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7,549,846.73 |
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结余金额 | 17,549,846.73 |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2012
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2013年11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修订。
2、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执行
2015年6月25日,公司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宝安支行(以下简称“宝生村镇银行宝安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60165215328;743265215616;757565216808;769265216912,公司在宝生村镇银行宝安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80210020000006927。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17,549,846.73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 银行帐号 | 存款方式 | 存款余额 |
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 760165215328 | 活期 | 12,259,413.92 |
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 743265215616 | 活期 | 448,072.31 |
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 757565216808 | 活期 | 548,852.25 |
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 769265216912 | 活期 | 414,818.46 |
宝生村镇银行宝安支行 | 680210020000006927 | 活期 | 3,878,689.79 |
合 计 | 17,549,846.73 |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日期:2018-12-31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427,470,5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0,512,847.3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416,505,760.9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银行软件技术服务交付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32,725,400.000 | 132,725,400.000 | 50,252,072.38 | 121,760,660.94 | 91.74% | - | - | -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4,175,600.000 | 54,175,600.000 | 5,221,098.74 | 54,175,600.00 | 100.00% | - | - | - | 否 |
新一代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68,230,900.000 | 68,230,900.000 | 3,433,885.98 | 68,230,900.00 | 100.00% | - | - | - | 否 |
普惠金融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17,140,100.000 | 117,140,100.000 | 31,605,790.27 | 117,140,100.00 | 100.00% | - | - | - | 否 |
银行移动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55,198,500.000 | 55,198,500.000 | - | 55,198,500.00 | 100.00% | - | - | -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27,470,500.000 | 427,470,500.000 | 90,512,847.37 | 416,505,760.94 | 97.43%-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偿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427,470,500.00 | 427,470,500.00 | 90,512,847.37 | 416,505,760.94 | 97.43%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2015年7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和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专字[2015]G13800020379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2,755,099.50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银行软件技术服务交付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的自筹资金52,755,099.50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1 | 银行软件技术服务交付中心建设项目 | 132,725,400.00 | 18,871,742.91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4,175,600.00 | 7,148,387.47 |
3 | 新一代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建设项目 | 68,230,900.00 | 7,863,226.21 |
4 | 普惠金融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117,140,100.00 | 11,151,484.45 |
5 | 银行移动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 55,198,500.00 | 7,720,258.46 |
合 计 | 427,470,500.00 | 52,755,099.50 |
公司审计机构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5]G13800020379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2018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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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安胜 | 黄 涛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