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 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 分别是侯岳屏、余丕团、苏爱科、孙旭、林明、侯红英。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融资2.6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方余丕团、苏爱科监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