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范贵鹏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王迪明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4月20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的方式发出。
出席会议董事达到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并按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