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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建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18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本着诚信负责的原则,对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无投反对

票、弃权票的情形。

2018年度,公司召开了11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上述所有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所有股东大会会议。对于出席的每场会议,本人都于会议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后,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18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2017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投资、委托理财、会计政策变更、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8-2020年)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对增资上海东方杰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8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增加风险投资额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对2018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对签订《上海东方杰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8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对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对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8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对现金收购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参股公司回购公司所持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选举公司董事长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2018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内部审

计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沟通、对公司的重大财务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审议、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管理层人员的聘任,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8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各项决议执行情况、岗位职责、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做到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其次,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及时调查和问询,并就相关事项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在2018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按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有效监督,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保证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和渠道来获得公司有关信息。

(三)加强自身学习

本人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述职人:彭建云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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