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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拓红外: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300455 证券简称:康拓红外 公告编号:2019-035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4日—2019年4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15:00至2019年4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7号院2号楼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层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赵大鹏董事长

6. 会议召开合法、合规说明: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12人,代表股份330,171,0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79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07,271,2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29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7人,代表股份22,899,8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937%。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8人,代表股份59,897,9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75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6,998,0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6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7人,代表股份22,899,8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937%。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464,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69%;反对339,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5%;弃权9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6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464,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69%;反对339,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5%;弃权9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6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2.00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464,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69%;反对339,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5%;弃权9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6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464,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69%;反对339,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5%;弃权93,8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9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6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3.0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8,950,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180%;反对339,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5%;弃权608,2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4,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5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950,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180%;反对339,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5%;弃权608,2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4,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55%。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0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3,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2%;反对339,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5%;弃权384,7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2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3,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2%;反对339,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5%;弃权384,7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24%。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0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总表决情况:

同意59,093,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70%;反对483,6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75%;弃权320,772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2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5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093,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70%;反对483,6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75%;弃权320,7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55%。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0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支付方式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3,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2%;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399,1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3,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2%;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399,1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4%。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0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3,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2%;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399,1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3,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2%;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399,1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4%。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0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方式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3,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2%;反对337,7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8%;弃权386,3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5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3,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2%;反对337,7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8%;弃权386,3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5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0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对象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3,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2%;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399,1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3,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2%;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399,1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4%。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08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总表决情况:

同意59,068,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50%;反对588,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821%;弃权241,3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2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068,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50%;反对588,2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21%;弃权241,3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29%。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09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数量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46,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61%;反对415,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943%;弃权335,1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46,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61%;反对415,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43%;弃权335,1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5%。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1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3,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2%;反对356,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9%;弃权367,1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2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3,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2%;反对356,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9%;弃权367,1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29%。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1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3,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2%;反对388,9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93%;弃权335,1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3,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2%;反对388,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93%;弃权335,1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5%。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1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盈利承诺及补偿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3,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2%;反对388,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93%;弃权335,1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3,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2%;反对388,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93%;弃权335,1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5%。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1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安排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3,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2%;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399,1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3,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2%;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399,1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4%。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1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0,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63%;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402,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1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0,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63%;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402,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12%。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1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上市地点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83,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77%;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389,2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9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83,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77%;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389,2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98%。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1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83,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77%;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389,2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83,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77%;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389,2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98%。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17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0,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63%;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402,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1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0,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63%;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402,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12%。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18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0,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63%;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402,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1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0,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63%;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402,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12%。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19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及其依据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981,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707%;反对558,3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22%;弃权357,6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7,6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7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981,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707%;反对558,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322%;弃权357,6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7,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71%。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20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总表决情况:

同意59,090,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21%;反对405,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67%;弃权402,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1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090,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21%;反对405,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67%;弃权402,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12%。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21 募集配套资金-锁定期安排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0,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63%;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402,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1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0,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63%;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402,024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12%。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22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用途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0,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63%;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402,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1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0,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63%;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402,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12%。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23 募集配套资金-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0,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63%;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402,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1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0,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63%;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402,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12%。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24 募集配套资金-股票上市地点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83,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77%;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389,224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9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83,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77%;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389,2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98%。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3.25 募集配套资金-决议的有效期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0,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63%;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402,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1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70,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63%;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402,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12%。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议案4.00 关于《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22,1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88%;反对351,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75%;弃权223,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22,1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88%;反对351,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875%;弃权223,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7%。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5.00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49,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38%;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223,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49,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38%;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223,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7%。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6.00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49,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38%;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223,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49,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38%;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223,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7%。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7.00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49,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38%;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223,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49,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38%;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223,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7%。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8.00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622,3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8%;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4%;弃权223,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49,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38%;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223,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7%。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9.00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是否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49,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38%;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223,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49,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38%;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223,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7%。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10.00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34,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88%;反对398,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0%;弃权164,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34,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88%;反对398,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0%;弃权164,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2%。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1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68,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59%;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204,6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1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68,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59%;反对32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5%;弃权204,6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17%。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包林律师和张剑英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1.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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