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董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该所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19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且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