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祥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大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57,724,279.90 | 70,257,672.61 | -17.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4,201,475.72 | -77,927,797.61 | -85.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41,448,549.11 | -81,560,618.31 | -73.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59,411.72 | 84,946,651.69 | -101.2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0.22 | -81.8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0.22 | -81.8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72% | -4.02% | -3.7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491,933,008.44 | 2,548,565,331.21 | -2.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39,467,349.71 | -1,795,316,849.27 | -8.0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26,670.7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939,535.4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0,061.95 | |
合计 | -2,752,926.6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 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 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2,96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刘祥华 | 境内自然人 | 13.78% | 49,808,000 | 37,356,000 | 质押 | 49,808,000 |
冻结 | 49,808,000 | |||||
刘燕 | 境内自然人 | 3.28% | 11,856,000 | 8,892,000 | 质押 | 11,850,000 |
冻结 | 11,856,000 | |||||
邓铁山 | 境内自然人 | 2.61% | 9,435,700 | 7,076,775 | 质押 | 9,435,700 |
冻结 | 9,435,700 | |||||
郑国胜 | 境内自然人 | 1.94% | 7,000,000 | 0 | 质押 | 6,889,000 |
冻结 | 7,000,000 | |||||
钟波 | 境内自然人 | 1.84% | 6,650,250 | 6,650,250 | 质押 | 1,450,250 |
黄盛秋 | 境内自然人 | 1.33% | 4,808,800 | 0 | 质押 | 3,965,298 |
冻结 | 4,096,398 | |||||
王国华 | 境内自然人 | 1.25% | 4,500,000 | 3,375,000 | 质押 | 4,124,000 |
冻结 | 4,500,000 | |||||
王亚军 | 境内自然人 | 0.98% | 3,553,875 | 3,553,875 | 质押 | 2,898,500 |
冻结 | 3,553,875 | |||||
刘芳喜 | 境内自然人 | 0.53% | 1,901,000 | 0 | 0 | |
UBS AG | 境外法人 | 0.47% | 1,681,500 | 0 | 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刘祥华 | 12,45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52,000 |
郑国胜 | 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0 |
黄盛秋 | 4,80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08,800 |
刘燕 | 2,96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64,000 |
邓铁山 | 2,358,925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8,925 |
刘芳喜 | 1,90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1,000 |
UBS AG | 1,68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81,500 |
康宇 | 1,66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4,900 |
孟丽平 | 1,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0,000 |
陈光辉 | 1,57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72,7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刘祥华、钟波、王国华、刘燕、邓铁山、黄盛秋、郑国胜为一致行动人。刘祥华、刘燕、王国华为公司董事、高管,邓铁山为公司董事,王亚军为公司高管。钟波和彭勋德为连襟关系,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刘祥华、郑国胜、黄盛秋、刘燕、邓铁山为一致行动人。刘祥华、刘燕为公司董事、高管,邓铁山为公司董事。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刘祥华 | 37,356,002 | 2 | 0 | 37,356,000 | 高管锁定股 | 所持限售股每年初按上年末持股数的25%解除限售。 |
刘 燕 | 8,892,000 | 0 | 0 | 8,892,000 | 高管锁定股 | 所持限售股每年初按上年末持股数的25%解除限售。 |
邓铁山 | 8,892,000 | 1,815,225 | 0 | 7,076,775 | 高管锁定股 | 所持限售股每年初按上年末持股数的25%解除限售。 |
钟 波 | 8,867,000 | 2,216,750 | 0 | 6,650,250 | 高管锁定股 | 2019年1月25日前所持股份全部限售,离职半年后且原聘任期内即2019年1月25日至2020年11月10日其所持股份每年初按上年末持股数的25%解除限售。 |
王国华 | 3,000,000 | 0 | 375,000 | 3,375,000 | 高管锁定股 | 所持限售股每年初按上年末持股数的25%解除限售。 |
王亚军 | 4,738,500 | 1,184,625 | 0 | 3,553,875 | 高管锁定股 | 所持限售股每年初按上年末持股数的25%解除限售。 |
管新和 | 2,152,650 | 538,163 | 0 | 1,614,487 | 高管锁定股 | 所持限售股每年初按上年末持股数的25%解除限售。 |
周大连 | 633,750 | 0 | 0 | 633,750 | 高管锁定股 | 所持限售股每年初按上年末持股数的25%解除限售。 |
邹永红 | 429,562 | 0 | 0 | 429,562 | 高管锁定股 | 所持限售股每年初按上年末持股数的25%解除限售。 |
付慧龙 | 365,625 | 91,406 | 0 | 274,219 | 高管锁定股 | 所持限售股每年初按上年末持股数的25%解除限售。 |
龚新文 | 1,875 | 0 | 625 | 2,500 | 高管锁定股 | 2019年7月31日前所持股份全部限售,离职半年后且原聘任期内即2019年7月31日至2020年11月10日其所持股份每年初按上年末持股数的25%解除限售。 |
合计 | 75,328,964 | 5,846,171 | 375,625 | 69,858,418 | -- | --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 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 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减少6,477,532.48减少100%,主要原因:全部为一年以内到期,使得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减为0。
2、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2019年1-3月比上年同期数增加499,616.09元,增长32.24%,其主要原因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加。
(2)财务费用2019年1-3月较上年同期增加42,719,605.86元,增长72.63%,其主要原因是增加银行借款、民间借贷逾期加息及罚息。
(3)研发费用2019年1-3月较上年同期减少4,177,588.07元,减少51.29%,其主要原因是:债务危机,资金紧张,减少研发投入。
(4)资产减值损失2019年1-3月较上年同期增加9,990,952.05元,增长126.72%,其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账龄增长,相应坏账准备计提增加。
(5)营业外收入2019年1-3月比上年同期数减少3,106,113.99 元,减少72.24%,主要原因是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
(6)营业外支出2019年1-3月比上年同期数增加2,867,1713.11元,增加266.94%,主要原因是为担保计提利息计入。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19年1-3月较去年同期减少62.06%,主要原因是受债务危机影响,营收能力减弱。
(2)收到的税费返还2019年1-3月较去年同期减少1,954,672.75元,减少86.42%,主要原因是收到的出口退税较上年同期减少。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9年1-3月较去年同期减少85,787,075.98 元,减少94.6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到大额其他货币资金转银行存款。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19年1-3月较去年同期减少32,764,158.33元,减少64.18%,其主要原因为资金较紧张,与同期相比支付采购货款减少。
(5)支付的各项税费2019年1-3月较去年同期减940,606.98元,减少31.30%,主要原因是资金紧张,部份税金未能够按时缴纳。
(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9年1-3月较去年同期减少35,825,679.70元,减少68.99%,主要原因资金紧张,支付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款项减少。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19年1-3月较去年同期减少2,073,635.75元,减少37.62%,其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减少。
(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0元,减少100%,其主要原因是资金紧张,无法按时支付到期债务。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19年1-3月较去年同期减少20,332,429.33元,减少99.78%,其主要原因是资金紧张,无法按时支付到期应付利息。
(1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9年1-3月为0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支付其他筹资性质的票据到期款项6,000,000.00元,及支付国开发展基金持有子公司湖南千山慢病健康有限公司股权的部分回购款项。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9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72.43万元,同比减少17.84%.医药包材实现营业收入3,739.24万元,占比64.78%。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2月,公司与中苋生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苋科技”)签订《销售合同》。千山药机向中苋科技销售智能混合捆包生产自动线150条,合同总价为6亿元。2016年度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完成40条生产线的交货,实现销售收入13,675.21万元。报告期,公司没有交付智能混合捆包生产自动线。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 不适用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 √ 不适用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风险
1)2018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9,531.68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
2)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稽调查字052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上述立案调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如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债权人申请破产的风险
截止2018年末,公司净资产为-179,531.68万元,公司存在大额的逾期债务未清偿,若
公司的债权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不足,可能会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公司将加速盘活存量资产,推动债务重组的具体方案和进展,化解债务危机。同时,公司将不断与债权人进行充分的沟通,争取债权人给公司更多时间以化解危机,并就公司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的减免问题进行协商。
(3)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
由于公司债务危机、诉讼等事件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目前公司制药机械订单量呈大幅下降趋势,若公司不能解决流动资金的问题,并化解公司债务危机等风险因素,生产经营将发生重大变化。
(4)逾期债务未清偿导致资产冻结,存在资产被司法处置风险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逾期债务未清偿,导致公司被部分债权人起诉,并被冻结了公司部分银行帐户及公司资产。如公司不能执行司法部门的判决,公司被司法冻结的资产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公司债务逾期未清偿,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罚息、诉讼费用等,增加公司的费用,从而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公司及子公司目前能够通过其他未被冻结的一般户进行经营结算,公司正在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妥善处理债务危机。
(5)违规对外担保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存在未履行审批程序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对外担保余额33,534.51万元。公司将督促公司为其担保的相关借款人尽快偿还有关债务,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若相关债务无法如期清偿,公司会因此承担担保责任而偿付相关债务,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6)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之一刘祥华的胞弟刘华山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92,718.67万元。公司已责成关联方制定了还款计划。若关联方不能按计划推进还款计划、如期归还占用的资金,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7)业绩补偿款回收的风险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8】01700013号《关于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盈利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审定湖南乐福地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593.04万元,业绩承诺数为6,000万元,与业绩承诺差异-8,593.04万元。
根据公司与湖南乐福地原股东刘华山等25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乐福地原股东”)签
署的《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转让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刘华山先生出具《承诺函》,乐福地2017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交易对方的承诺净利润,交易对方应对公司进行补偿。补偿总金额为387,516,045.60元。
截至2018年末,乐福地业绩补偿款已收回2,154.51万元。刘华山承诺:本人及王敏的业绩补偿款将以追偿其本人的债权偿还业绩补偿款,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余款。目前,刘华山及王敏欠业绩补偿款18,740.89万元,刘华山以其所持有的1.96 亿元的债权作为还款保障,其中8,100万元欠款已提供相应的技术作为质押,另1.15亿元已出具还款方案,正在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担保手续,刘华山拟于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5,750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4,890.89万元。乐福地原股东新疆海捷康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俊丽、汤朝阳、张海定、黄顺枝、张成、付娟、张伶伶、涂文利9名股东总计债权17,856.22万元,该债权未作承诺也未进行偿还,公司已对上述9人提起诉讼。截止2018年末,律师已通过法院查封冻结价值2,786.80万元的资产。若上述承诺得不到履行或诉讼申请得不到执行,公司会因此不能足额收回债权,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8)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制药装备、医疗器械和包装材料行业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公司需不断提升创新能力,才能保持竞争优势。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进行技术研发、保持持续竞争优势的重要基础。公司目前陷入债务危机,若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将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将不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合理的薪酬方案和激励措施,多层次管理,尤其向核心技术人员倾斜,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持公司核心人员的稳定。
(9)行业风险
公司传统制药机械业务的主要客户为注射剂生产企业,如注射剂行业需求发生波动,则公司发展将受到一定影响。近几年来,公司已从战略上予以调整,从制药装备转型为与其它包装机械、医疗器械、医药包材等产品相结合,积极改善营业收入依赖传统业务的局面。同时,公司正在探索新的业务模式,通过互联网+慢病精准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公司资源,实现公司业务模式升级,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
(10)新的商业模式风险
公司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整合公司资源并协同产业化,探索精准医疗行业发展新模式。
该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将会给公司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健康产业领域内该商业模式属创新,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参考,需要公司不断探索,需要摸索更多的经验,花费更多的时间。因此,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1月16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调查正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公司会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并将对其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2、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逾期债务未清偿,导致公司被部分债权人起诉,并被冻结了公司部分银行帐户及资产,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 罚息和诉讼费。2019年,公司的首要任务便是妥善解决公司的债务问题,为公司松绑,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已与中国长城资产湖南分公司签署重组意向协议,明确了对公司包括债务重组的全方位重组,协助化解公司的债务危机。公司会积极配合意向重组方的各项工作,充分利用长城资产的专业指导和资源,进一步明确和推动具体的债务重组方案。同时,公司正在主动与金融机构等债权人沟通,请求债权 人不采取司法手段处置已经冻结的公司资产,争取债权人撤诉、解冻资产,减免借款、利息及罚金。公司拟进一步清理,抓紧“瘦身减债”,依据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经营良好、 偿债能力 强的,予以保留,其它的不良子公司,进行处置,从而减轻企业负担,改善财务结构,逐步让公司摆脱困境,力求通过一系列措施让公司平稳度过危机。
3、公司应收乐福地原股东3.87亿元的业绩补偿款,目前已收回2,154.51万元补偿款。刘华山及王敏欠业绩补偿款18,740.89万元,刘华山以其所持有的1.96亿元的债权作为还款保障,公司会向其债务人催收,必要时建议刘华山采取法律途径。另新疆海捷康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俊丽、汤朝阳、张海定、黄顺枝、张成、付娟、张伶伶、涂文利9名股东总计债权17,856.22万元,该债权未作承诺也未进行偿还,公司已对上述9人提起诉讼。截止目前,已通过法院查封、冻结了价值2,786.80万元的资产。公司将推进诉讼进展,追回余款。另外,公司将组织专门团队进行应收帐款的催收,尽快回收资金,难以收回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催收。
4、关联方刘华山占用公司92,718.67万元资金,公司责成关联方就占用资金偿还事宜做
出了具体的还款计划。刘华山拟处置刘祥华及刘华山所持有的除千山药机以外的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归还或将上述资产以资抵债给公司用于偿还占用的公司资金。目前,由于部分标的公司股权已被其他债权人查封,刘华山及相关人员将继续与查封的债权人协商,争取解除查封,将该公司股权转让/变现/质押/以资抵债给公司,如协商不成,则督促法院尽早判决,确定权属后偿还关联方刘华山占用的公司资金。另外,对于刘华山在外的4亿余元的贷款责令债务人归还,或对他们借款对外投资的资产,制定变现方案,偿还占用资金。
5、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余额33,534.51亿元。公司将督促公司为其担保的相关借款人尽快偿还有关债务,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若相关债务无法如期清偿,公司会因此承担担保责任而偿付相关债务。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刘华山 | 其它承诺 | 乐福地位于衡阳市高新区互助管理处的南厂房已办理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正在办理消防备案手续,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若因此给乐福地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将予以足额补偿。若山东乐福地土地被有权土地管理部门收回、山东乐福地地上建筑物被有关主管部门强制查封、拆除、限制使用,导致山东乐福地无法继续使用的,本人将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上述房屋建筑物的评估值,以等 | 2015年01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相关人员履行了承诺。 |
值现金对山东乐福地进行补偿;如上述房屋建筑物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被强制拆除的,本人将承担山东乐福地所有拆除、搬迁费用,并弥补山东乐福地在拆除、搬迁期间遭受的经营损失。如山东乐福地因上述情形遭受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则由本人全额代为承担,以确保山东乐福地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若乐福地包装地上建筑物被有关主管部门强制查封、拆除、限制使用,导致乐福地包装无法继续使用的,本人将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上述房屋建筑物的评估值,以等值现金对乐福地包装进行补偿;如上述房屋建筑物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被强制拆除的,本人将承担乐福地包装所有拆除、搬迁费用,并弥补乐福地包装在拆除、搬迁期间遭受的经营损失。如乐福地包装因上述情形遭受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则由本人全额代为承担,以确保乐福地包装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
刘华山、新疆海捷、周俊丽、汤朝阳、张海定、黄顺枝、张成、付娟、张伶伶、涂文利、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郑国胜、彭勋德、黄盛秋、潘林、李三元(已故)、王敏、王亚军、刘芳喜、张旭、管新和、杨宗宇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承诺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5年不低于3,800万元、2016 年不低于5,000万元、2017年不低于6,000万元。乐福地实际净利润数在补偿期间内任一年度未达到当年预测净利润数的,我等按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所持乐福地的股权比例对千山药机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利润补偿期间内,每年应予补偿现金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标的股权交易价格÷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现金金额。 | 2015年01月20日 | 2015年至2017年 | 报告期,邓铁山、刘兰(李三元之妻)、郑国胜、刘芳喜、彭勋德、潘林、刘燕、黄盛秋、杨宗宇、 张旭、王国华、钟波、王亚军、管新和履行了承诺。其它承诺方未履行承诺。 |
刘华山 | 乐福地承诺业绩的额外承诺 | 乐福地原实际控制人刘华山补充承诺:若乐福地2017年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的净利润,在交易对方依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向千山药机进行利润补偿的基础上,本人将向千山药机追加支付按照该等利润补偿金额的20%计算的补偿款。对上述额外追加的补偿款,本人将按原乐福地股权结构向其他交易对方进行追 | 2017年05月17日 | 期间有效 | 报告期,邓铁山、刘兰(李三元之妻)、郑国胜、刘芳喜、彭勋德、潘林、刘燕、黄盛秋、杨宗宇、 张 |
偿。 | 旭、王国华、钟波、王亚军、管新和履行了承诺。其它承诺方未履行承诺。 | |||||
刘华山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刘华山承诺:本人及王敏的业绩补偿款将以追偿其本人的债权偿还业绩补偿款,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余款。 | 2018年10月26日 | 期间有效 | 承诺期限未满,报告期尚未履行承诺。 | |
邓铁山、刘兰、郑国胜、刘芳喜、彭勋德、潘林、刘燕、黄盛秋、杨宗宇、 张旭、王国华、钟波、王亚军、管新和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将以现金于 2018 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 30%,未偿还部分,以股票作抵押于2018 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 完抵押手续,于 2020 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余款。 | 2018年10月22日 | 期间有效 | 报告期,相关人员履行了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刘祥华、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历任监事郑国胜、彭勋德,高级管理人员王亚军承诺 | 股份限售承诺 | 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0年01月10日 | 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六个月内 | 报告期,相关人员履行了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祥华、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郑国胜、彭勋德及黄盛秋等八人共同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拥 | 2010年01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相关人员履行了承诺。 |
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
千山药机的发起人股东承诺 | 其它承诺 | 2008年1月,千山药机通过自查并经长沙县国家税务局同意,主动补缴2006年及以前年度的增值税款、企业所得税款。就此事宜,长沙国家税务局未予行政处罚,且未加收滞纳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已于2010年8月10日出具证明,认为千山药机补缴上述税款不构成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同意不加收滞纳金。千山药机的发起人股东承诺:若千山药机因上述补缴税款事宜而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或加收滞纳金,我等自愿无条件以自有资金代千山药机及时足额缴纳相应的罚款或滞纳金,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 2010年08月26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相关人员履行了承诺。 |
实际控制人刘祥华、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郑国胜、彭勋德、黄盛秋承诺 | 其它承诺 | 如千山药机被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要求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或千山药机因未足额缴纳以前年度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而需缴纳滞纳金或承担其他处罚,我等将以连带方式共同承担,且不向千山药机追缴。 | 2010年08月26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相关人员履行了承诺。 |
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王敏、郑国胜、彭勋德、黄盛秋、潘林、李三元(已故)承诺 | 其它承诺 | 衡阳市千山制药机械有限公司(简称"衡阳千山")于2009年1月13日经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因注销前该公司尚有265,928.52元债务(应付采购款)尚未清偿。当时该公司股东于2009年1月8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承诺以其自有资金清偿前述债务,当时的股东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王敏、郑国胜、彭勋德、黄盛秋、潘林、李三元(已故)作出明确承诺:若相关债权人以任何方式合法主张其债权,我等将以自有资金清偿对其负有的债务(清偿范围含主债权及可能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 2010年08月26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相关人员履行了承诺。 |
实际控制人刘祥 | 关于同业 | 1、在作为千山药机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拥 | 2014年08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相 |
华、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郑国胜、彭勋德、黄盛秋 | 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千山药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千山药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千山药机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2、在作为千山药机股东期间,本人保证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行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千山药机《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千山药机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千山药机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千山药机及其控股子公司、千山药机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月29日 | 关人员未履行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股东一致行动承诺:实际控制人刘祥华、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郑国胜、彭勋德、黄盛秋承诺 | 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 1、各方确认,各方作为千山药机的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及管理者, 对千山药机生产经营及全部重大事务所作出的决定与行动均保持一致。 2、各方中的千山药机董事承诺, 作为公司董事其对千山药机未来董事会会议任何议案进行表决时均保持一致行动。 3、各方承诺, 作为公司股东, 各方在对千山药机股东大会会议任何议案进行表决时确保各方持有的全部有效表决票保持一致行动。 4、各方同意, 如任何一方或几方不能亲自出席千山药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须事先向其他各方说明, 并表明意见。不能出席的一方或几方必须委托本协议其他方代为表决, 而不能委托本协议各方以外的其他董事或股东代为表决并行使投票权。 5、各方同意, 各方中的千山药机董事在对千山药机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前或各方在作为公司股东对千山药机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前, 相关各方应就拟议议案进行充分协商, 并遵循以下原则最终形成统一意见: 各方就拟议议案持有不同意见时,应当按少数 | 2014年05月11日 | 2014年5月1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报告期,相关人员履行了承诺。 |
服从多数原则形成统一意见并一致行使表决权; 如各方就拟议议案意见各不相同, 无法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统一意见,则各方应当分别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刘祥华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上,依其个人意志代表授权方行使表决权。如刘祥华届时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刘祥华应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刘祥华出具的该等授权委托书必须是明确的,即该等授权委托书必须对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有明确的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指令。各方对刘祥华或其授权代理人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上的表决意见予以认可,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采取任何方式、以任何理由对上述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6、各方确认, 在对千山药机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保持一致的同时, 各自依据其股份比例享有分红权。 7、各方承诺, 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委托、信托等任何方式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千山药机的包括表决权在内的股东权益委托各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方行使。 8、各方承诺作为一致行动人及共同的实际控制人行使股东权利时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得损害千山药机及其他股东利益, 不得影响千山药机的规范运作。 9、各方承诺,如需减持股份须经一致行动人协商同意。 10、本协议自各方签字起生效, 有效期为2014年5月1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1、因刘祥华之胞弟刘华山占用公司资金924,849,043.67元,故实际控制人刘祥华、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郑国胜、彭勋德、黄盛秋未履行2014年8月29日所作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公司将督促资金占用方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并提供还款保障措施,公司将持续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2、湖南乐福地2017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交易对方的承诺净利润,根据收购的相关协议及承诺,交易对方应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补偿总金额为387,516,045.60元。交易对方刘华山、新疆海捷、周俊丽、汤朝阳、张海定、黄顺枝、张成、付娟、张伶伶、涂文利、王敏未履行2015年1月20日、2017年5月17日所作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的承诺”,未在期限内支付业绩补偿款。公司已向未履行承诺的乐福地原股东发出催款通知和催款律师函。 公司收到原乐福地股东刘华山出具的《关于履行乐福地业绩补偿的具体措施承诺》:本人及王敏的业绩补偿款将以追偿本人的债权偿还业绩补偿款,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余款。根据上述承诺,刘华山及王敏欠业绩补偿款18,740.89万元,刘华山以其所持有的1.96亿元的债权作为还款保障,其中8,100万元欠款已提供相应的技术作为质押,另1.15亿 |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元已出具还款方案,正在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担保手续,刘华山拟于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5,750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4,890.89万元。
公司委托律师对业绩补偿款债务人原乐福地股东新疆海捷、周俊丽、汤朝阳、张海定、黄顺枝、张成、付娟、张伶伶、涂文利9名股东提起诉讼。目前律师已通过法院查封到部分财产,律师查封起诉股东财产工作仍在进行中,预计通过法律手段将获得部分或全部债权清偿。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46,468.2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468.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30条塑料安瓿注射剂生产自动线建设项目 | 否 | 6,976.45 | 6,976.45 | 0 | 6,976.45 | 100.00% | 2012年06月30日 | -324.25 | 8,830.16 | 否 | 否 |
年产30台全自动智能灯检机建设项目 | 否 | 3,456.31 | 3,456.31 | 0 | 3,456.31 | 100.00% | 2012年06月30日 | 0 | 1,616.38 | 否 | 否 |
制药装备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197.37 | 3,197.37 | 0 | 3,197.37 | 100.00% | 2012年06月30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3,630.13 | 13,630.13 | 0 | 13,630.13 | -- | -- | -324.25 | 10,446.54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投资设立上海千山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 否 | 4,800 | 4,800 | 0 | 4,800 | 100.00% | 2012年01月04日 | -105.88 | -9,134.69 | 否 | 否 |
投资设立美国VENUS PHARMACEUTICAL MACHINERY,LLC | 否 | 2,011.41 | 2,011.41 | 0 | 2,011.41 | 100.00% | 2012年07月24日 | -20.23 | -1,308.14 | 否 | 否 |
投资设立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否 | 6,000 | 6,000 | 0 | 6,000 | 100.00% | 2012年12月19日 | -145.62 | -3,077.17 | 否 | 否 |
投资设立德国China Sun Europe GmbH | 否 | 3,323.66 | 3,323.66 | 0 | 3,323.66 | 100.00% | 2013年02月18日 | -2,888.39 | 否 | 否 | |
购买土地 | 否 | 4,763.16 | 4,763.16 | 0 | 4,763.16 | 100.00% | 2013年11月30日 | 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11,939.84 | 11,939.84 | 0 | 11,939.84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32,838.07 | 32,838.07 | 0 | 32,838.07 | -- | -- | -271.73 | -16,408.39 | -- | -- |
合计 | -- | 46,468.2 | 46,468.2 | 0 | 46,468.2 | -- | -- | -595.98 | -5,961.8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年产30条塑料安瓿注射剂生产自动线建设项目因公司2018年债务危机影响,订单量减少,导致本项目未达预期收益。 2、年产30台全自动智能灯检机建设项目产品投入市场后,未能如期拓展市场,导致本项目未达预期效益。 3、投资设立上海千山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作效益预测时,预计新版GMP认证对其2012、2013年效益积极影响较大,但当时新版GMP认证通过率远低于市场预测,加上该产品市场开拓情况不理想,达不到预期效益。公司2018年爆发债务危机,加剧了千山远东经营的困难。 4、VENUS PHARMACEUTICAL MACHINERY,LLC原计划生产、销售制药装备,以拓展欧美市场。但该公司设立后,一直难以在经营上取得突破,未能实现预计效益。 5、公司按投资计划进行了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生产厂房建设、生产设备安装等工作。但是由于自2014年10月1日起,我国施行新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从而影响到了千山医疗整个产品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工作。2015年起公司陆续取得一次性使用无菌真空采血管和采血针的产品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但因该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低,难以有效拓展市场。公司2018年爆发债务危机,加大了湖南千山医疗经营的困难,导致该项目未达到预期。 6、投资设立China Sun Europe GmbH时未作效益预测;China Sun Europe GmbH公司收购的R+E Automationstechnik GmbH已资不 |
抵债,正在按相关规定进行破产清算。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公司共超募资金32,838.07万元,2011年以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超募资金4,800.00万元与上海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宝山工业园区合资设立上海千山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2012年7月,以超募资金2,011.41万元投资设立美国VENUS PHARMACEUTICAL MACHINERY,LLC,2012 年11 月以超募资金4,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12月以超募资金6,0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3年3月-6月累计以超募资金3,323.66万元投资设立德国China Sun Europe GmbH,2013年以超募资金4,763.16万元向长沙县国土资源局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公司战略发展储备用地。2013年11月以超募资金1,939.8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为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了年产30条塑料安瓿注射剂生产自动线建设项目771.02万元;年产30台全自动智能灯检机建设项目550.01万元;制药装备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50.01万元,共支付了1,871.04万元。根据招股说明书上说明的置换计划,2011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871.0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目前,相关资金已经完成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 不适用 |
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由于公司及子公司逾期债务未清偿,同时被部分债权人起诉,并被冻结了公司部分银行帐户及资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情况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预计公司2019年度的市场拓展与生产经营的推进较缓慢。预计年初至下一个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存在亏损的风险。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违规担保金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预计解除方式 | 预计解除金额 | 预计解除时间(月份)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000 | -2.79% | 一般担保 | 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5年。 | 5,000 | -2.79%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5,000 | 督促债务人尽早偿还债务 |
湖南宏灏基 | 子公司 | 500 | -0.28% | 一般担 | 主合同约定的 | 500 | -0.28% | 督促债务 | 500 | 督促债 |
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保 | 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务人尽早偿还债务 | ||||||
中苋生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刘祥华之子刘师宏持有中苋科技25%的股权,该股权于2018年1月18日进行了转让,受让人为刘欣怡,刘欣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7,000 | -3.90% | 一般担保 | 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且无违约情形为止。 | 7,000 | -3.90%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7,000 | 督促债务人尽早偿还债务 |
刘华山 | 刘华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刘祥华之胞弟,为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3,000 | -1.67% | 连带责任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完毕为止。 | 3,000 | -1.67%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3,000 | 督促债务人尽早偿还债务 |
刘华山 | 同上 | 6,000 | -3.34% | 连带责任 | 自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6,000 | -3.34%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6,000 | 督促债务人尽早偿还债务 |
刘华山 | 同上 | 500 | -0.28% | 连带责任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 500 | -0.28%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500 | 督促债务人尽早偿还债务 |
刘华山 | 同上 | 3,000 | -1.67% | 连带责任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 2,460 | -1.37%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2,460 | 督促债务人尽早偿还债务 |
刘华山 | 同上 | 3,000 | -1.67% | 连带责任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 | 2,000 | -1.11%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 | 2,000 | 督促债务人尽早偿还 |
满之日后两年。 | 全部债务 | 债务 | ||||||||
刘祥华 | 刘华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 | 2,500 | -1.39% | 连带责任 | 自主债权到期后两年。 | 2,000 | -1.11%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2,000 | 督促债务人尽早偿还债务 |
刘祥华 | 同上 | 500 | -0.28% | 连带责任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 500 | -0.28%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500 | 督促债务人尽早偿还债务 |
刘祥华 | 同上 | 800 | -0.45% | 连带责任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 800 | -0.45%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800 | 督促债务人尽早偿还债务 |
彭勋德 |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 2,400 | -1.34% | 连带责任 | 担保期限自2018年1月23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完毕为止。 | 1,274.51 | -0.71%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2,400 | 督促债务人尽早偿还债务 |
兖州生宝制药有限公司 | 公司客户 | 1,200 | -0.67% | 连带责任 | 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完毕。 | 900 | -0.50%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湖南泓春制药有限公司 | 公司客户 | 4,000 | -2.23% | 连带责任 | 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完毕。 | 1,600 | -0.89%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公司客户 | 1,500 | -0.84% | 连带责任 | 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完毕。 | 0 | 0.00%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合计 | 40,900 | -22.80% | -- | -- | 33,534.51 | -18.68% | -- | -- | -- |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刘华山 | 2017年-2018年度 | 非经营性往来 | 92,058.67 | 92,058.67 | 现金清偿;以资抵债清偿 | 92,058.67 | |||
刘华山 | 2018年度 | 公司为其担保支付款项 | 660 | 660 | 现金清偿;以资抵债清偿 | 660 | |||
刘祥华 | 2018年度 | 公司为其担保支付款项 | 55 | 55 | 现金清偿;以股抵债清偿 | 55 | |||
合计 | 92,773.67 | 0 | 0 | 92,773.67 | -- | 92,773.67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51.68% | ||||||||
相关决策程序 | 无 | ||||||||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督促资金占用方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并提供还款保障措施,持续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未按计划清偿的原因: 1、关联方拟以刘祥华及刘华山持有的除千山药机以外的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转让/变现/质押/以资抵债给公司用于偿还占用的资金,还未协商确定具体清偿方案; 2、因多名公司的债权人已查封标的公司股权,目前案件还在诉讼中,未能解除查封。 拟采取的措施: 1、继续与查封标的公司的债权人协商,争取解除查封,将该公司股权转让/变现/质押/以资抵债给公司,如协商不成,则督促法院尽早判决,确定权属后偿还关联方刘华山占用的公司资金。 2、对于关联方在外的贷款责令债务人归还,或对他们借款对外投资的资产,制定变现方案,偿还占用资金。 3、对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进行持续性的信息披露。 |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索引 | 无 |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3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2,138,818.95 | 36,165,003.7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507,470,048.90 | 519,353,880.43 |
其中:应收票据 | 1,428,758.00 | 627,375.00 |
应收账款 | 506,041,290.90 | 518,726,505.43 |
预付款项 | 54,399,494.21 | 55,038,999.0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4,326,217.50 | 63,457,444.5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12,518,149.21 | 320,484,091.2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4,343,879.83 | 77,180,495.35 |
流动资产合计 | 1,035,196,608.60 | 1,071,679,914.3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82,559.66 | 82,559.66 |
长期股权投资 | 15,047,275.12 | 15,898,971.0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52,944,518.57 | 467,253,517.16 |
在建工程 | 237,589,329.95 | 238,189,523.3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78,564,729.77 | 482,827,747.9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4,071,573.78 | 4,071,573.78 |
长期待摊费用 | 10,424,271.36 | 13,941,178.4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7,267,108.21 | 244,440,851.3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745,033.42 | 10,179,494.2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56,736,399.84 | 1,476,885,416.90 |
资产总计 | 2,491,933,008.44 | 2,548,565,331.2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93,287,316.52 | 1,393,287,316.5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72,827,180.94 | 173,367,032.36 |
预收款项 | 68,791,280.23 | 74,025,921.9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1,561,318.72 | 28,515,014.72 |
应交税费 | 12,005,898.78 | 10,274,845.34 |
其他应付款 | 867,127,366.34 | 777,575,358.43 |
其中:应付利息 | 461,169,042.24 | 370,217,123.84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合同负债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25,574,647.34 | 1,318,209,308.01 |
其他流动负债 | 14,952,290.85 | 14,952,290.85 |
流动负债合计 | 3,886,127,299.72 | 3,790,207,088.1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15,000,000.00 | 115,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6,477,532.4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41,119,625.81 | 237,188,109.38 |
递延收益 | 132,140,160.49 | 134,873,782.8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921,908.77 | 11,267,530.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99,181,695.07 | 504,806,954.75 |
负债合计 | 4,385,308,994.79 | 4,295,014,042.9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61,434,920.00 | 361,434,92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23,841,493.96 | 223,841,493.9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322,065.18 | -2,373,040.46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2,603,623.32 | 72,603,623.3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595,025,321.81 | -2,450,823,846.0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39,467,349.71 | -1,795,316,849.27 |
少数股东权益 | 46,091,363.36 | 48,868,137.5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93,375,986.35 | -1,746,448,711.7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491,933,008.44 | 2,548,565,331.21 |
法定代表人:刘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大连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纯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3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599,524.29 | 3,021,617.7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398,504,922.10 | 409,314,094.49 |
其中:应收票据 | 560,000.00 | |
应收账款 | 398,504,922.10 | 408,754,094.49 |
预付款项 | 31,169,114.90 | 32,247,107.91 |
其他应收款 | 354,361,232.10 | 353,439,832.2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61,939,556.02 | 266,335,566.57 |
合同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7,532,782.96 | 59,766,036.03 |
流动资产合计 | 1,106,107,132.37 | 1,124,124,255.0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19,247,358.44 | 719,247,358.4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72,262,634.18 | 180,745,956.55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5,677,760.97 | 56,076,963.7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5,737,487.15 | 235,757,737.1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04,724.45 | 1,204,724.4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84,329,965.19 | 1,193,032,740.36 |
资产总计 | 2,290,437,097.56 | 2,317,156,995.3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88,287,316.52 | 1,288,287,316.52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96,801,467.42 | 96,014,751.46 |
预收款项 | 62,726,410.29 | 67,592,738.36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304,188.71 | 20,742,024.08 |
应交税费 | 5,923,200.27 | 5,570,167.84 |
其他应付款 | 906,385,725.04 | 814,894,777.53 |
其中:应付利息 | 432,655,008.23 | 341,042,435.00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81,634,266.21 | 1,074,268,926.88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465,062,574.46 | 3,367,370,702.67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15,000,000.00 | 115,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6,189,532.4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41,119,625.81 | 237,188,109.38 |
递延收益 | 29,715,163.60 | 32,592,820.0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5,834,789.41 | 390,970,461.89 |
负债合计 | 3,850,897,363.87 | 3,758,341,164.5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61,434,920.00 | 361,434,92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0,469,552.00 | 240,469,552.0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72,603,623.32 | 72,603,623.32 |
未分配利润 | -2,234,968,361.63 | -2,115,692,264.5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60,460,266.31 | -1,441,184,169.1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290,437,097.56 | 2,317,156,995.38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57,724,279.90 | 70,257,672.61 |
其中:营业收入 | 57,724,279.90 | 70,257,672.6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01,647,054.84 | 157,954,904.51 |
其中:营业成本 | 48,005,668.03 | 49,379,472.1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049,374.66 | 1,549,758.57 |
销售费用 | 8,403,796.76 | 8,743,554.15 |
管理费用 | 19,806,986.73 | 23,433,860.83 |
研发费用 | 3,967,144.34 | 8,144,732.41 |
财务费用 | 101,538,932.98 | 58,819,327.12 |
其中:利息费用 | 99,430,262.04 | 59,801,332.95 |
利息收入 | 1,465,689.91 | 609,105.82 |
资产减值损失 | 17,875,151.34 | 7,884,199.29 |
信用减值损失 | ||
加:其他收益 | 135,453.25 | 294,162.6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51,695.94 | -230,089.3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51,695.94 | -230,089.35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59.32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4,639,017.63 | -87,634,017.97 |
加:营业外收入 | 1,193,673.04 | 4,299,787.03 |
减:营业外支出 | 3,941,990.95 | 1,074,277.8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7,387,335.54 | -84,408,508.78 |
减:所得税费用 | -468,418.95 | -1,577,616.8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6,918,916.59 | -82,830,891.91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6,918,916.59 | -82,830,891.91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4,201,475.72 | -77,927,797.61 |
2.少数股东损益 | -2,717,440.87 | -4,903,094.3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358.06 | -298,192.27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0,975.28 | -314,796.4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0,975.28 | -314,796.4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0,975.28 | -314,796.40 |
9.其他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9,333.34 | 16,604.13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6,927,274.65 | -83,129,084.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4,150,500.44 | -78,242,594.0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76,774.21 | -4,886,490.17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40 | -0.2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40 | -0.2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刘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大连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纯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19,115,944.53 | 22,576,803.06 |
减:营业成本 | 15,839,981.98 | 12,338,069.91 |
税金及附加 | 411,044.70 | 439,075.70 |
销售费用 | 1,951,259.86 | 2,605,281.73 |
管理费用 | 5,462,255.29 | 7,004,382.13 |
研发费用 | 1,532,707.00 | 3,720,894.76 |
财务费用 | 93,497,006.41 | 51,659,324.37 |
其中:利息费用 | 92,801,260.08 | 52,780,088.50 |
利息收入 | 1,177.21 | 493,052.52 |
资产减值损失 | 16,500,352.24 | 3,330,174.80 |
信用减值损失 | ||
加:其他收益 | 135,000.00 | 135,0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5,943,662.95 | -58,385,400.34 |
加:营业外收入 | 619,532.25 | 3,650,000.10 |
减:营业外支出 | 3,931,716.43 | 2,352.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9,255,847.13 | -54,737,752.24 |
减:所得税费用 | 20,250.00 | -479,276.22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9,276,097.13 | -54,258,476.0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9,276,097.13 | -54,258,476.02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9,276,097.13 | -54,258,476.0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3,665,758.16 | 115,088,049.38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07,287.16 | 2,261,959.9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99,041.16 | 90,686,117.1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872,086.48 | 208,036,126.4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284,537.08 | 51,048,695.41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480,605.07 | 17,108,136.6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64,684.45 | 3,005,291.4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101,671.60 | 51,927,351.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931,498.20 | 123,089,474.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9,411.72 | 84,946,651.6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63,505.2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63,505.2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38,599.51 | 5,512,235.2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38,599.51 | 5,512,235.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75,094.30 | -5,512,235.2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23,764.0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693.65 | 20,377,122.9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4,547,709.1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693.65 | 149,948,596.1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693.65 | -149,948,596.1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8,270.58 | 14,791.1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87,470.25 | -70,499,388.6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386,843.05 | 102,463,894.5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699,372.80 | 31,964,505.90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162,160.50 | 48,589,016.0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07,287.16 | 2,258,305.1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38,539.45 | 89,027,816.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407,987.11 | 139,875,138.2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30,232.71 | 13,293,424.5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301,356.06 | 6,549,408.1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0,084.34 | 177,435.5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02,985.43 | 41,593,167.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184,658.54 | 61,613,435.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3,328.57 | 78,261,702.2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 | 73,242.6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0,000.00 | 73,242.6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0,000.00 | -73,242.6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62,171.3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085,155.0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647,326.3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647,326.3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707.49 | 26,202.6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378.92 | -5,432,664.1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8,538.96 | 8,117,705.6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5,160.04 | 2,685,041.47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祥华):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