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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19-056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基本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相关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 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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