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监事会主席张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未经审计的一季度财务报告和一季度报告
会议认为:该等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马钢(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上两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