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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杨为乔先生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杨为乔先生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8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2018年是公司重组后独立运行的第二年,在经历资产重组后公司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其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作为独立董事,我在积极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充分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现将本人2018年的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杨为乔532002

二、会议表决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加强和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每次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律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能够提前阅读、审查、询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

三、2018年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2018年3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2.关于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 3.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4.关于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 2017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9.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8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关于 对2018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 对2018年上半年公司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 4.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10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1.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能够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情况进

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进行现场调研、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等事项认真审议,特别是在年报审计过程中,注重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审计工作按期完成;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上述委员会召开的日常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在 2018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程序和履职能力提出建议,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高管2017年度薪酬予以考核兑现,使得高管人员薪酬处在合理范围。

六、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

本人在 2018年度任期内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获取公司经营信息的主要来源,对保障中小股东利益尤为重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18年度

的信息披露工作。

七、自律情况作为独立董事,能自觉地遵守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自律,对公司的商机、以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保密,未利用内幕信息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公司股票获利。

八、培训和学习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2018年5月、8月先后参加了深证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西安、大连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与作用,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权益的思想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在接下来的任期内,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和经营业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九、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最后,本人对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18年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杨为乔

2019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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