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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慧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会计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境内上市公司应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新金融工具准则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金融资产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企业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相关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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