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08证券代码:832884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14:00。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薛海静、章宇文律师。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化区萧王庙街道弥勒大道555号圣瑞思工业会议室公司股东审议2018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股东审议2018年董事会工作情况。公司股东审议2018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三)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股东审议2018年监事会工作情况。公司股东对董事会提交的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进行审议。
(四)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公司股东对董事会提交的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进行审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034,183.87元,公司拟以2018年末母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合计派发 300.30 万元人民币。
(五)审议《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034,183.87元,公司拟以2018年末母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合计派发 300.3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拟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六)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公司拟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18年年度报告》报告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文件,文件编号为 2019-004、2019-005。
(七)审议《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18年年度报告》报告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文件,文件编号为 2019-004、2019-005。
公司2016年共募集现金16,27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030,94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募集资金产生活期存款利息3406.26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使用16,275,406.26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为0.00元。详见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文件,公告编号为2019-006。
(八)审议《关于设立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电子技术、通信技术、自动化技术、自动化设备、智能科技、机器人系统、智能生产线及人工智能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本次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12:00
(三)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人:吕蒙 2、联系电话: 0574-87916471
传 真: 0574-87916471 3、联系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萧王庙街道弥勒大道555号 4、邮编:315503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参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请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请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
(一)《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9-008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