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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9-046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盈利情况1.年报披露,2018 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 6849.77 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6719.15 万元。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出售国海证券4028.78 万股股票获得投资收益 1.19 亿元,对公司本期净利润影响重大。另外 2017 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 6344.05 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05 亿元。2017 年 12 月28 日,公司出售国海证券 5000 万股股票获得投资收益 1.78 亿元,对公司2017 年净利润影响重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决策依据;(2) 实施本次交易的主要考虑,以及连续两年于 12 月末出售国海证券股票的目的及合理性;(3)公司连续两年在年末利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避免报告期出现亏损,是否存在盈余管理的情形;(4)报告期内本次交易详细进程、收益确认时点,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5)结合

目前持有国海证券股票的数量、公允价值及会计核算情况,说明未来出售国海证券股票的具体计划、相关考虑及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年报披露,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9.33 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6719.15 万元。请公司结合各业务板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期间费用具体情况,补充披露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持续为大额负数的主要 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公司经营

3.年报披露,2018 年公司售电收入、发电收入和油品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13.46%、2.69%和 82.67%,油品业务的销售区域主要为广西、广东以及山东等地。另外截至报告期末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项目已累 计实际投入 25.83 亿元, 2019 年计划继续投入 5.63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报告期内各业务板块收入结构,说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是否符合经 营战略与规划;(2)报告期内公司油品业务生产经营是否符合管理层预期,是否实现相关经营目标;(3)电力板块业务、油品业务及铝电子产业三块主要业务是否具有协同性与整合效应,公司跨行业多地域发展相关业务的主要考虑和合理性;(4)各业务板块未来经营计划和发展目标。请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4.年报披露,2018 年,公司发电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21 亿元, 同比下降 11.72%,毛利率为 55.93%;售电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6.06 亿元,同比增长3.59%,毛利率为 13.20%;电力设计咨询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69 亿元,同比增长 179.10%,毛利率为 24.29%。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报告期内发电业务、售电业务和电力设计咨询业务主要经营数据,补充披露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变动较大的具体原因;(2)结合报告期内毛利率同比变动情况,定量分析具体原因,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业务进行比较,说明毛利率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具有合理性;(3)报告期内三块业务的毛利额实现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5.年报披露,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公司、桂盛公司经营油品业务,2018 年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98.63 亿元,同比增长17.28%,毛利率为 3.06%。请公司补充披露:(1)油品业务具体业务开展方式,公司承担的主要职能与具体作用,与供应商及客户的主要结算条款和结算模式,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票、

资金和货物流转方式和具体时点,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相关业务收入确认和核算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公司开展油品业务的优势、劣势及行业竞争格局具体情况,报告期内该业务毛利率较低的原因, 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业务进行比较说明毛利率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关于资产减值6.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 39.81 亿元, 占资产总额的 27.63%,其中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项目账面价值 24.46 亿元,占在建工程余额 61.44%。2017 年 10 月,公司收到通知将上述动力车间项目“未纳入规划”被列入停建范围。报告期该项目增加账面金额 47923.08 万元,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动力车间项目在建之前是否具有完备的立项审批手续,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情形;(2)2017 年 10 月相关部门通知将动力车间项目列入停建范围的具体原因,被通知停建以 来项目具体建设施工情况,报告期内建设施工情况及影响,报告期内该工程是 否曾处于停建状态,期末是否处于停建状态;(3)该项目目前审批手续是否齐备,说明项目进展及项目复建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若不得复建公司后续处置计划;(4)报告期对上述项目计提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步骤和详细数据,未对 上述项目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原因、已取得的事实依据,并说明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谨慎性要求;(5)2019 年上述动力车间项目的建设和完工进度计划。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7.年报披露,2018 年末商誉账面价值为 3.51 亿元,其中收购梧州桂江电力有限公司形成商誉余额 2.74 亿元,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形成商誉余额7478.12 万元,本期均未计提减值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自收购上述子公司产生商誉以来报告期各期末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认定的标准、依据和结果,商誉减值测试具体步骤和详细计算过程,具体指标选取情况、选取依据及合理性,包括营业收入、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毛利率、费用率、净利率水平、自由现金流、折现率等重点指标的来源及合理性;(2)结合收购子公司以来报告期各期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及商誉减值计提

情况,明确说明报告期各期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具有充分性和准确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谨慎性要求,是否存在前期商誉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说明。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关于财务信息8.年报披露,2018 年末资产负债率为 83.42%,利息保障倍数为0.95;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借款余额为 92.53 亿元,包含公司债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融资租赁等,较上期末借款余额 84.89 亿元增加 7.64 亿元;2018 年财务费用 3.43 亿元,同比增长 4.34%。请公司:(1)列表披露期末 92.53 亿元借款余额的明细情况,包括借款机构、借款金额、到期日期、利率水平、还款方式、公司是否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等保证措施;(2)列表披露 2018 年借款余额到期的上述明细情况,以及偿还情况,包括偿还日期、偿还金额、报告期内是否出现逾期、偿还资金来源等;(3)列表披露 2019 年借款余额到期的上述明细情况,以及偿还计划和偿还资金来源计划;并说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大幅增长的原因;(4)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比较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是否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原因,是否会出现流动性风险,并请充分揭示相关风险。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9.年报披露,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账面余额为 9.31 亿元,同比增长 70.92%,主要由于子公司广西永盛公司、桂盛公司预付账款增加所致。其中期末预付濮阳恒润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账款 4.25 亿元, 占比 45.71%,2018 年 11 月,公司与濮阳恒润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东签署了重组协议。请公司补充披露:(1)期末预付账款余额 较大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和合理性;(2)油品业务预付款项相关资金 授权、支付与决策流程的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情况,并说明相关内部控制能否保证预付资金安全;(3)期末前五大预付对象相关交易 的进程、期后货物收付情况,双方是否严格按照相关合同进行履约;(4)公司与濮阳恒润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东签署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进行上述重组的具体考虑和原因,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对财务报表主要科目的影响。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0.年报披露,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9.33 亿元,同比增长16.48%,发生销售费用 9607.55 万元,同比下降 20.61%,主要由于本期仓储费、运输费下降较多,本期减少部份油库的租赁,部分由供货商承担部份仓储费用;并减少了对云南、贵

州火车的发货,部分由供货商承担运费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油品业务开展过程中,结合采购单价变动、仓储费与运输费承担责任等合同主要条款说明部分合同变更仓储费与运输费承担责任的原因和合理性;(2)变更承担费用的主要供应商名称、报告期内采购具体品种、采购金额,变更前后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原因;(3)结合油品业务采购销售合同主要条款说明存货风险由谁承担,并结合存货风险承担情况说明油品业务收入确认具体政策,包括确认金额及确认时点具体情况,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1.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69 亿元,较上期1.70 亿元同比增长 58.45%,主要由于应收未收电费款增加所致。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第一名为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897.26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定量分析本期期末应收未收电费款余额,并与上期进行比较分析,说明具体变动情况;(2)结合电费结算周期、支付方式具体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本期应收未收电费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3)应收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账款的性质、形成原由、账龄,是否属于逾期款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2.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为 10.73 亿元,较期初增加 2.92 亿元,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开发成本、发出商品和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等,期末开发成本中 3.39 亿元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天祥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7 年开发“桂东广场”项目的建造成本。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主要销售合同销售周期、库存商品库龄说明期末库存商品余额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2)本期在途物资账面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3)结合主要销售合同结算周期、发出商品库龄说明期末发出商品余额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4) “桂东广场”项目的投资预算、计划竣工时间、计划投资情况、开工以来各期实际建造成本、各期末完工进度以及是否与投资计划大致一致,计划建成后用途及是否发生变化;(5)子公司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菲律宾 ELPI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工程项目的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累计确认合同收入金额、完工进度及确定依据、累计工程结算金额、已完工未结算金额、累计收款金额、应收账款金额、期后收款情况等,并说明双方是否正常履约相关合同;(6)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谨慎性要

求。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3.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4.78 亿元,较期初余额 3.93亿元增加 0.85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五大其他应收款交易对手方名称、金额、性质、形成事由、账龄,是否出现双方未按合同进行履约的情形;(2)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4.年报披露,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 19.60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期末货币资金账面余额是否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以及是否存在潜 在的限制性用途,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5.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对福建武夷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 1.43 亿元,对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2.79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进行上述投资的主要考虑、投资决策程序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具体情况、以及是否与 公司主业存在协同效应;(2)上述两家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公司持股比例、对公司本期损益额影响,并结合其生产经营情况说明长期股权投 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谨慎性要求;(3)上述两家公司的股权结构、标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6.年报披露,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78.80 万元, 较上期2.27 亿元同比下降 71.07%。请公司补充披露:(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低于当期净利润的原因;(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同比下降较快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7.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投入金额共计 10.10 亿元, 主要投向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桂东广场项目、石化仓储项目、现代物流园一期工程等。2019 年计划资本性支出 12.40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上述资本性投入的资金来源,是否为专项借款;(2)2019 年资本性支出的资金来源计划;(3)上述项目投产运营的大致时间、项目经济效益产生的大致测算情况。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 露的,应

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10日之前,回复本问询函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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