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11时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桃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未产生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