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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欣科技: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陌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田陌晨)

二0一九年四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田陌晨,于2018年12月14日经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在本人2018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本人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2018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通过对公司进行实地检查、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审计机构等进行沟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深入了解。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切实履行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2018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日常经

营、财务管理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五、学习和培训情况

2018年度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特别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8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8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8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田陌晨

2019年4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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