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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景光电: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公告编号:2019-011证券代码:870900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 发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12/31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年度股票发行

2017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股票发行有关议案。2017年7月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公告编号:2019-011股票发行方案及有关议案。本次发行为确定对象的股票发行,公司以每股1.60元的价格向4名发起人股东发行3,000,000股普通股,募集资金人民币48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7年8月29日,公司董事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2017年9月1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441ZC0308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确认。

2017年10月20日,股转系统出具了《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118号)。2017年11月6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可挂牌转让。

2、2018年度股票发行

2018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股票发行有关议案。2018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及有关议案。本次发行为确定对象的股票发行,公司以每股4.50元的价格向中山永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昆石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中山火炬开发区点亮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570,000股普通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156.5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公告编号:2019-0112018年3月1日,公司董事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2018年3月19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8)第441ZC0075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确认。

2018年4月12日,股转系统出具了《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380号)。2018年6月1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可挂牌转让。

截至2018/12/31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元)募集资金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6340689763304,800,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66526984730711,565,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19日和2017年7月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017年6月19日,公司在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两次股票发行已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按照《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要求,股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公司与主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按《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正常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在专用账户中存放,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2018年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

2、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1)2017年股票发行

单位:元

时间开户企业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截至2018年12月31备注
日余额
2017年10月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6340689763300.00已注销

(2)2018年股票发行

单位:元

时间开户企业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余额备注
2018年4月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6652698473070.00已注销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7年股票发行

项目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4,800,000.00
利息收入2,947.53
募集资金净额4,802,947.53
二、2017年募集资金使用
1、支付货款4,800,000.00
2、手续费179.00
三、2018年募集资金使用
1、支付货款2,636.83
2、手续费130.00
3、销户转出1.70
四、募资资金账户余额0.00

2、2018年股票发行

项目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1,565,000.00
利息收入10,009.59
募集资金净额11,575,009.59
二、募集资金使用
1、支付货款6,574,081.99
2、偿还银行贷款5,000,000.00
3、手续费806.00
4、销户转出121.60
三、募资资金账户余额0.0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2018年股票发行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由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的300万元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将于2018年8月9日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原计划用于偿还2018年9月13日到期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高科技支行300万元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的资金,用于偿还上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的300万元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3日和2018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公告编号:2019-011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均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同时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对账单

特此公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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