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在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地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红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9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