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08证券代码:837046 证券简称:亿能电力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21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黄彩霞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6,6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2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无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2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2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无
(三)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无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2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1)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无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2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2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无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无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2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2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无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2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无
(七)审议通过《2019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无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2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2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关联股东黄彩霞、马晏琳、马小中及无锡亿能电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42,200,000股。
(八)审议通过《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公告编号:2019-00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 (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林祯律师、刘瑞广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无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 (上海)事务所关于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