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邵继江不再担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因工作调整,邵继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其任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春锦 余海龙 贾 谌 郑昌泓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