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已事先认真审阅了《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此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签章:(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关志强
关志强 | 汤 洋 | |
占 磊 | 孙志鸿 |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