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字)[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精神,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做说明如下:
基于公司的自查报告和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告,经我们审慎调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合计金额为0元,未发现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独立意见: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本页无正文,为中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关志强 | 汤 洋 | |
占 磊 | 孙志鸿 |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