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2018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公司全体监事2018年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12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很好地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2、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8年2月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提案》、《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提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提案》、《2018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提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提案》、《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8年5月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盛建勤等4名交易对方不再履行浙江微能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业绩承诺的提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18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8年10月1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审查公司财务报表、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定公司会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
3、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购行为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无出售资产行为。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坏公司及非关联方利益,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规范。
6、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7、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编制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截止监事会发表本审核意见之时,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建立了一系列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规现象。
9、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