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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认真履行监督
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通过出席
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公司董事与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定期报告的编制进行了
审核,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审议通过 28 项议案,全体监事
均出席了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                会议召开
       会议名称                                        会议审议议案
 号                  时间
       第一届监
                   2018 年 2
 1     事会第十                《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与相关资产的议案》
                   月 12 日
       一次会议
                               《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一届监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 年 4
 2     事会第十                《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月 19 日
       二次会议                《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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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一届监
                   2018 年 4
 3    事会第十                 《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5 日
      三次会议
      第一届监
                   2018 年 6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4    事会第十
                    月1日      案》
      四次会议
      第二届监
                   2018 年 6
 5    事会第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月 19 日
       次会议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监                 《2018 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 年 8
 6    事会第二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年 27 日
       次会议                  《关于增加 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二届监                 《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8 年 10
 7    事会第三
                  月 26 日
      次会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二届监
                  2018 年 11
 8    事会第四                 《关于增加 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月1日
      次会议
      第二届监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8 年 12
 9    事会第五
                  月 21 日
      次会议                   《关于以可转股债权方式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监督。对报告期内
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列席了公司召开的 10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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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并严格执行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
的召集召开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表决程序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
效;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生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与财务成果进行了有效监督、
检查与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
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及管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
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对参股公司增资、以可转股债权方式对外投资等两项偶
发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长期发展战略,交易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行为。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8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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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8 年度,因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的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2 亿元或等值外币,均为上市公司对合
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经审议的担保事项未
产生实际担保金额。除上述担保事项之外,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
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监事会通过核查认为:公
司上述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
现对外担保事项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8 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事项,也
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相关规定
和要求,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报告期
内公司也未发生因上述情形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现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2018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展望
     2019 年度,监事会将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监督权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参加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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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围绕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结合新形势,有的放矢地提出合理
化建议;进一步强化监督、促进规范、提高实效,进一步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的完善,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资产交易等重
大事项的监督,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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