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爱民)
本人作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在2018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勤勉尽责,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18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报告期内全部董事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表决前所需要的背景情况和相关资料,在会上认真审议每一个议题,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8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意见类型 | 发表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2018年1月19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独立意见 |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 |
2018年2月12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事前认可意见 | 《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与相关资产的议案》 | 同意 |
独立意见 | 《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与相关资产的议案》 | 同意 | ||
2018年4月19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事前认可意见 |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独立意见 |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确认2017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 ||||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018年6月1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独立意见 |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018年6月1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独立意见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同意 |
2018年8月27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事前认可意见 | 《关于增加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同意 |
独立意见 |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同意 | ||
《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2018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 ||||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增加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
《关于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2018年10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独立意见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2018年11月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事前认可意见 | 《关于增加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同意 |
独立意见 | 《关于增加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同意 | ||
2018年12月2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事前认可意见 |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以可转股债权方式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独立意见 |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以可转股债权方式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18年度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18年度参加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查阅审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向外审会计师了解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18年度本人参加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完成了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提名及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工作;对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等选择标准和提名程序提出了合理建议,确保在换届提名等审议程序等方面合法合规。
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18年度主持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换届后的薪酬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等,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指导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薪酬体系,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情况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时刻关注外部舆情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并了解传媒、网络对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危机公关处理和媒体、投资者沟通工作提出科学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等进行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媒体舆论等相关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在充分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8年度,本人继续加强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2018年度参加了保荐机构组织的持续督导专项培训,对上市公
司规范治理、防范内幕交易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合规性及相关违规监管案例进行了系统学习。平时认真学习了上市公司监管交流文件,及时、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监管的最新动态和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规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本人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2018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2019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建言献策,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谢谢!
独立董事:徐爱民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