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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宏)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宏)

本人作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在2018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勤勉尽责,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于2018年6月19日届满卸任独立董事,现就本人 2018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2018年度任期内全部董事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表决前所需要的背景情况和相关资料,在会上认真审议每一个议题,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8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名称意见类型发表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2018年1月1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意见《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2018年2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与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
独立意见《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与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
2018年4月1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意见《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2017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18年6月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意见《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履职情况

本人于2018年6月19日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卸任之前,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18年度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2018年度主持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对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年度绩

效考评进行了审查,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薪酬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等,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指导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薪酬体系,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18年度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对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标准和程序提出合理建议,确保换届提名相关审议程序等方面合法合规。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情况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等进行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在充分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在2018年度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继续加强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对上市公司规范治理、防范内幕交易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合规性及相关违规案例进行了系统学习;同时认真学习了上市公司监管交流文件,及时、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监管的最新动态和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规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本人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18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2018年度任期内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希望公司继续坚持规范运作,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谢谢!

独立董事:谢宏2019 年 4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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