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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杰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2017年12月25日,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本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成员委员。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在2018年度工作中,我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本人全部亲自参与表决。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8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3月8日,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

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对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年)、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及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向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关于授权管理层签署收购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意向协议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于关于收购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已终止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的情况

本人作为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会委员,2018年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1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面谈,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日常经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工具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关注资本市场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促进公司2018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19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林杰辉2019年4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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