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决策权限的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决策权限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授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如下的审批决策权限: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上述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