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审计服务中,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19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