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的意见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提交了《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现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该说明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能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继续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相关措施的推进工作,同时督促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4月25日